欧洲中世纪各国军制
正当拜占庭军队与波斯、阿拉伯军队在东方战场上厮杀的时候,在西罗马帝国废墟上建立起来的欧洲各国也在逐渐积蓄军事力量,并成长为足以与波斯人、拜占庭人、阿拉伯人相抗衡的强大武装。
受社会制度的影响,欧洲各国的军事制度与拜占庭和阿拉伯帝国有较大差别,其士兵惯于使用的单面锋刃战斧和十字弓,也与其他军队有明显的不同。
1.军事领导体制与军队
中世纪欧洲各国盛行"采邑"制度。封建主在分封土地时,连同居住在上面的农民一起封给受封者,而受封者要为封主尽一定的义务,其中就包括战时领兵为封主作战。上述政治从属关系使得欧洲早期军队主要由各封建主的卫队和独立分队组成,相互之间平时并无统属关系,仅在战时聚集在一起,临时听从国王指挥。10世纪以后,才出现较大的独立武装。比如基辅罗斯的诺夫哥罗德城,拥有由两个百人队组成的团,而这个团的首领,是由市议会选出的督军。
中世纪欧洲各国的军队,主要由陆军和海军组成。
陆军的主力是骑兵。8世纪,法兰克王国宫相查理.马特在同阿拉伯人、拜占庭人交锋过程中,认识到骑兵在战争中的重要作用。为了组建费用高昂的骑兵部队,他将国家土地分封给听命的部属、有功的士兵和中小贵族,规定受封者必须服骑兵兵役,战时自备武器、战马跟随国君作战。从此,欧洲各国争相仿效,骑兵数量大大增加。欧洲各国骑兵主要是重骑兵,他们平时分散在各自的采邑之中,较少进行集中训练。但欧洲各国每年都要举行骑士比武,由国王和各级封建主主持,令骑士成双成对地进行对抗竞赛,对优胜者给予奖励,以此鼓励骑士们提高个人的作战技能。
步兵也是陆军中十分古老的兵种。欧洲封建制刚刚建立之初,缺少马匹的法兰克人曾一度以步战称雄。从7世纪以后,骑兵在欧洲战争舞台上的重要作用逐渐凸现出来,并逐渐成为决定会战结局的唯一兵种,而在步兵部队中服役则被鄙视为奴隶和农奴的事。后来欧洲各国的步兵虽说人数总是超过骑兵,但他们多为奴隶和农奴,本身并不愿意打仗,也很少掌握起码的作战技能。即使有一部分尚未沦落为农奴的自由民充当步兵,也常常因家境贫寒,无法提供起码的兵器,不得不手持一根木棍走上战场。到十字军远征时,欧洲各国将领才认识到,一支骑兵和步兵组成的多兵种军队,作战能力远比单纯由骑兵组成的军队强。为了完成掩护骑兵和扼守制高点的战斗任务,许多将领常常把一部分骑士和重骑兵改成步兵,但步兵真正成为战场上的主力,还是在射击武器出现在战场之后。
欧洲各国在中世纪初期几乎没有什么象样的海军。8—9世纪,生活在日德兰半岛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诺曼人长年维持着一支大型船队,但主要是用来到英、法、意大利、基辅罗斯等地进行海盗式的劫掠。9世纪末,盎格鲁——萨克逊国王阿尔弗烈德建立了英国第一支舰队,并用它打败了诺曼人。10世纪末,威尼斯、热那亚、比萨等意大利城市都建立了自己的海军舰队。基辅罗斯组建的拥有数百艘战舰的区舰队,为了争夺海上霸权,甚至远征到波罗的海。当然,在整个中世纪前、中期,海上战场主要是拜占庭人、波斯人、阿拉伯唱主角,欧洲各国海军的崛起则是15世纪以后的事。
2.兵役制度与军队编制
欧洲各国在中世纪早期,大多沿袭公民兵制。公民兵制是建立在农村公社基础上的兵役制度。按照惯例,村社内的土地属于大家所有,每个村社成员可世袭使用土地,但必须同时服兵役,遇到战斗时,则需要随部落酋长出征。其后,村社土地制度逐渐解体,公民兵制仍保存下来。比如,法兰克王国曾规定,身体健康者必须服兵役,每户应出1人,自备干粮和武器。随着封建化程度的日益加深,自由民大多数破产沦为农奴。有的虽然仍保持自由民身份,在天灾和瘟疫的袭击下,生活艰难家徒四壁,也无力自备干粮和武器,担负繁重的作战任务。
面对村社土地制度解体所带来的兵源枯竭现象,欧洲各国君主和大臣们不得不尽快寻求新的征兵办法,这就是在欧洲盛行一时的骑士制度。
骑士制度是与公民兵制既有联系又有很大差别的一种特殊兵役制度。它以采邑分封制为经济基础,以受封的大贵族和中小贵族为征集对象,以骑兵为主要服役兵种,以封主与受封者的依附关系为维系纽带。
它最早创立于8世纪前期法兰克王国宫相查理.马特之手。按照他及后来欧洲各国政府颁布的法令,国家可把土地分成若干块,封给受封者,后者必须随时应召服骑兵兵役;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域,不得临阵脱逃;必须携带自备武器装备及其他物品服役。如果受封者违背上述要求,就要受到惩罚,包括罚款、收回采邑土地、没收财产、判处死刑,等等。
骑士制度的实行为国家提供了一部分稳定的兵源,也因此把相当一批无力服骑兵兵役的农民排斥在军队之外。欧洲各国的一些城市为了弥补军队数量的不足,开始用金钱召募一些无地骑士。但雇佣兵成为国家主要的军事力量,则是15世纪以后的事情。
中世纪欧洲各国军队的编制还基本上没有摆脱氏族社会的领夫制。它们通常按10进位的原则,编为十人队、百人队、千人队等战术单位。
在西欧一些实行骑士制度的国家中,最基本的战术单位是小队,由骑士和跟随的佩剑侍卫、骑步兵弓箭手和长矛兵等组成,每25—80个小队组成一个旅,若干个旅组成一个骑士军。
3.武器装备
欧洲中世纪前期和中期,各国武器装备仍停留在冷兵器阶段。与古代相比,他们所使用的较新式的兵器有十字弓、长弓和戟。
十字弓在公元前的中国和公元初年的罗马帝国军队中就曾使用过。11世纪初,它在欧洲重新流行起来。十字弓因有一个较小但十分坚固、弹性大的弓架,它与箭杆在顶端交叉成十字形状而得名。它通常以木材、角材或复合材料制成。弓架上有一槽口,用来卡夹弓弦,并安有扳机装置,以便瞄准后发射箭簇。与普通弓箭相比。它具有发射初速快、射程远、穿透力强等特点。由于张开十字弓比较费力,人们通常采用用脚蹶张,用曲柄卷绕机拉张等办法。它所使用的箭有两种,一种是叶状箭簇的短杆箭,主要用来杀伤人和马的无遮护部位;另一种是方簇箭,主要用来穿透铠甲。
长弓是13世纪在英国发展起来的一种投射兵器。它通常用榆木、榛木、罗勒木和紫衫木制成;弓身中间用手握住的地方较宽,向两端部分逐渐变细;弓架前端为圆形,后面是平的。长弓的射程最远可达400码,为十字弓的两倍,射速也要快得多,而且更加轻便,适于散兵射击和齐射。所以它出现以后,很快便取代了十字弓在战场上的主宰地位。
戟就是在长矛头上加上一柄战斧而形成的一种新兵器,除了固有的刺杀功能外,它还可以用来劈砍,比较适宜步兵使用。
此外,欧洲士兵的盔甲也有所改进。为了增强锁子甲的防护能力,在锁子甲内又加了一层结实的皮衣或毡衣,并设计了锁子甲连指手套和五指分开的铠甲手套。为了减轻甲衣重量,将锁子甲衣改短,原先拖长的下摆改成铠甲马裤。13世纪末,更试图用金属片铠甲部分代替沉重的锁子甲。为了避免敌人从正面刺砍,减少头盔打烂后嵌入脸部的可能性,还发明了一种与头形结合得更好,正面向前突出的头盔。在穿戴上述盔甲之后,欧洲士兵们可以浑身中箭而安然无恙。其沉重的负担也极大地限制了他们的机动能力,即使是骑乘健壮的马匹,也只能用小跑和慢跑进行冲锋。
欧洲中世纪海军装备仍停留在单层甲板木船时代,比起拜占庭和阿拉伯海军来要落后。例如7世纪威尼斯的大桡战船长60米,宽7.5米,每舷各有26~32把桨,每桨配置4~6名桨手。同时在船上还竖有1—3根桅杆,有风时可挂帆行驶,无风时桨划速度为7节。船上的作战武器主要有船首金属撞角、弹射机、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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