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通过《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留言反映,高新区国滨府小区物业强制收取车位管理费,违规收取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费用,建议部门介入调查。(问政链接:国滨府物业强制按年收取管理费是否合理?)

网友问政

部门回复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高新区管委会回复如下:尊敬的网友,您好。经市场监管局核实,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317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物业服务收费相关事项的通知》济发改价格〔2020〕188号文件精神,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前期停车服务费和前期车位场地使用费应当按月收取。物业服务合同有约定的,可以预收,预收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关于物业公司收取装修公司施工人员出入证10元/个的问题,已与物业公司朱经理沟通,施工人员出入证作为押金形式进行收取,待业主装修完毕,通过物业公司验收后连同装修保证金一同退还业主(施工人员出入证如有丢失或者损毁将无法退还押金)。

对此回复,网友表示不满意,追问称,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317号)第32条和《关于进一步明确物业服务收费相关事项的通知》济发改价格〔2020〕188号第七、免费办理出入证相关规定,物业应免费对人员配置出入证,国滨府物业收取出入证办理费用10元/个,是否违反相关规定,请责令改正。

针对网友提出的质疑,高新区管委会回复称,自8月25日起,物业公司不再收取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押金,免费为装修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对于前期已经收取出入证押金的业主,待业主装修完毕,通过物业公司进行验收后,连同装修保证金一同退还业主。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