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泰玺新华苑不动产证办理
Q
尊敬的领导好,我于2020年6月购买大理下关泰玺新华苑房子一套,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后延期至2022年5月15日交房。本人于2022年5月28日接房,存在以下问题:
1、小区绿化严重减配,小区未设置小区门禁封闭管理,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跟合同承诺以及规划不符。
2、跟开发商讨要购房全款发票,开发商推脱敷衍,一直未开具发票,我无法缴纳契税,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开发商为大理新华酒店有限公司)
3、小区延期交房5个月,根据合同开发商应该赔偿业主,但开发商一直未给个明确说法。
4、听其他业主说,因为小区车位问题,规划272个,实际只有100多个,规划验收过不了,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以上问题,我和其他小区业主已多次跟开发商谈判,但开发商一直推脱敷衍,不解决问题。请领导为民做主,督促开发商解决问题。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
网民同志: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经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转我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泰玺新华苑不动产证办理”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泰玺新华苑”项目立项备案名称为“大理市•漾濞路231号”,于2019年9月29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2022年4月25日,开发商申请竣工规划验收,当日经我局现场核实,项目存在部分未按规划审批内容完成建设,须进行整改后方可规划验收。2022年6月27日,在整改期间我局接到信访举报,举报项目方擅自将大理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验收的停车位进行拆除。
2022年6月28日,经我局与大理市交管部门现场勘察,项目方因做地下室环氧地坪,暂时将停车位拆除。我局与市交管部门要求开发商尽快完成地坪建设并按原批准方案恢复停车位后,我局将按程序办理竣工规划验收手续。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尽快办理首次登记,并按购房户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22年8月16日
02
凤仪镇教昌东路垃圾清运
Q
大理凤仪镇教昌东路,整条街道没有垃圾桶,生活垃圾无处丢弃,市长热线打了几次也没人管。
大理市凤仪镇人民政府:
网民同志: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经大理市凤仪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凤仪镇教昌东路,整条街道没有垃圾桶,生活垃圾无处丢弃”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经核实,教昌东路位于工业园区骏马集团南厂以南路段,无居民住宅区,该路段没有规划设置环卫设施点位。教昌东路与金梭路相邻,金梭路凤䎝新村路口及木材市场旁均设有生活垃圾收集箱体点位,群众可到金梭路垃圾点位丢弃生活垃圾。
针对您反映问题,凤仪镇城管大队已联系您到大队办公室进行沟通,根据您租用场地内生活、生产产生垃圾的实际情况,已向您提供大理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及生产经营单位办理垃圾清运相关程序。您已同意自行购买垃圾箱体,按大理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及相关程序到城管大队办理手续,手续办理完成后城管大队安排垃圾清运车辆进行清运。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22年8月17日
03
中和坊小区物业乱收费
Q
大理古城三月街的中和坊别墅小区,小区物业涉嫌乱收水费,行贿政府部门,房屋买卖过户费,装修押金等,均有证据。报警处理和业主投票均不能和该物业解除合同,小区业主维权难。希望相关部门不要互相推诿,真正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
网民同志: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经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中和坊小区乱收费”的问题,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高度重视,经查,根据桦枫物业提供情况说明,物业公司从未收取过房屋过户费、也不存在行贿政府部门。关于装修保证金问题,古城保护管理局已告知物业管理公司要严格遵循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事项,收取费用要合理、公开,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在收取业主相关费用时,要将收费原因及标准在小区公示栏进行公示让广大业主知晓,在收取费用时向业主提供收费票据。如存在不合理收费,业主要求退还的,应当积极及时予以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综上,建议业主与物管公司协商解决,或走司法程序解决。业委会说明:目前业委会与桦枫物业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诉讼案已上诉至中院。
关于您反映“水费价格”的问题,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依据《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执行大理市城市供排水价格第二步调整的通知》(市发改价[2014]77号)文件规定,居民用水价格为3.1元/立方米,经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大理古城三月街中和坊别墅物管向小区居住户收取居民生活用水价格3.1元/吨,没有超出文件规定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标准。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告知小区物管要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居民用水价格,不得擅自提高水费价格,市场监管部门将坚决查处擅自提高水费价格的违法行为。
2022年8月17日早上9:26分我局工作人员通过价格监督检查科办公室座机:0872—2180996将调查情况及大理市供排水价格政策反馈给了您,您明确表示不需纸质答复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22年8月22日
04
龙瑞小区水电费用高
Q
我是龙瑞小区四期的业主,我装修以后未入住,空置了半年,这半年仍产生水电费用;入住后水电费用相比其他小区超高,很多业主对水电费用存在疑问。业主已经缴纳电梯费,二次加压费,弱电费,但物业管理公司仍在将上述产生的电费平摊到业主身上,收费不合理。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物业多次处理仍存在漏水,最后物业公司贴了个通告,告知最后一次维修是否合理。恳请领导帮忙解决水电费用过高,或者水电抄表到户,清退物业。
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网民同志: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经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展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水电费用超高”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经与您核实该小区已经成立业委会,针对水电抄表未到户问题,需要将水电表进行改造方可抄表到户,该过程涉及的资金及相关技术,建议业委会联络咨询电力部门,后告知业主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水电表改造。
关于您反映“要求清退物业”的问题,因业主小区属于全体业主自治,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应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需业委会依法解聘,我局无权清退物业企业,请您理解。
关于您反映“房屋质量”问题,经核实,您在物业公司报修三次,反映问题为西边一间卧室漏水,我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两次,目前您本人未在大理市,致使工作人员未能入户调查了解具体情况,但已分别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物业单位提出处理意见,要求及时处理渗漏水问题,请您予以积极配合,协助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物业单位进行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22年8月24日
购房咨询:400-688-2899
来源:人民网留言板
排版/值班: 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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