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畊宏道歉:刘畊宏当年带货还是卖货 是否知假卖假?
看了刘畊宏声明,觉得挺真诚的。
但是有两个问题没有说清,一个刘畊宏当年是带货还是卖货,另外一个就是刘畊宏是不是知假卖假。
一、刘畊宏当年是带货还是卖货,区别非常大。
1.带货无法追究明星责任
如果刘畊宏只能做产品代言人,也就是说他是在做广告,不是直接销售产品。尽到了合理审查义务,就不会有太大的法律风险。根据《广告法》规定,很难追究代言人责任。
2.如果是卖货,无论是否知道售卖的是假货,作为销售商,要承担赔偿责任。
《广告法》
第三十八条 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二、如果知假买假,无论是代言,还是销售商,都要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1.承担赔偿责任
2.承担行政责任,比如罚款
《广告法》第六十二条 广告代言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
(二)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在保健食品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
(三)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四)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明星不能做销售商,不能直接卖货,如果直接销售产品,一旦产品发生问题,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还有可能坐牢。因为可能会构成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商标等多项犯罪。
3.可能会有牢狱之灾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因此, 明星一定要搞清楚自己是代言,还是卖货。
代言责任很小,卖货责任重大。
#刘畊宏公司发声明#
辛苦同事們,夜裡找到了二年前合作的MCN公司,麻煩他們找出之前的數據和證明,也讓大家知道當時處理的態度和方式。 對於我先前合作的公司選品不夠嚴謹,導致信任我的消費者受到損害,我感到非常抱歉,也因過去的經歷,現在的團隊更加嚴謹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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