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市对农批城内一经销商存在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30万的处理。结合前两天报道的陕西罗某夫妇卖了20元芹菜,结果被罚了6万6的事件。

我想,这难道又是一桩奇案,专门从小井市民身上下手?

但在看了具体的内容后,才发现这里还是有一些不同,毕竟这个案例针对的是经销商。

经当地调查,他们认为:该经销商(批发商)以经营规模优势,以1.2元/斤较低的进价土豆,而售价从1.4元/斤涨至2元/斤,最高进销差价率达66.66%。

那么我们从上述的几个数字出发,做个简单的分析。

1.2元/斤的进价,价格还是比较合理,毕竟该经销商属于批发商,可以以量换价,拿到更低的进价。其实不管是这个案例,还是其他的产品,一般情况下,量大则价优;

其次经销商把售价从原先的1.4元/斤提高到2元/斤,那是否合理呢?

另外还有一些疑问,1.4元/斤的价格是什么时候的呢?涨了0.6元/斤,相比进价,确实是高了,那这个2元/斤的售价是否有足够的依据呢?

如果说1.4元/斤是当地疫情发生前的,那我觉得参考的意义不是非常大。

毕竟疫情一出现,影响最大的就是物流,很多东西转运的成本高了,而批发商想要维持原先的利润,必然会提高售价;

除此之外,因为担心被封控,很多老百姓会提前采购一些存粮,这导致供不应求。而供应商必然会增加采购量,期间产生的人力、物力、仓储、损耗等成本也会随即增加。

这些举措都会决定着最后的售价。

至于说定价在2元是否合理,就我们当地的菜市场来说,卖相比较好的,都要3块多一斤,而在社区团购里,那些个头很小的,也都要1元/斤。

综合来看,就我个人而言,2元/斤的定价似乎还算合理。

而对于66.66%的进销差价率,远超过了当地限定的30%。

我之前建议,不能完全仅看百分比,也需要看原始的数据,否则很容易被数据欺瞒。

所以对于该商户被罚30万元,我感觉这个处罚有点重了。

当然对于那些乱加价,趁机赚取黑心钱的商户,应该及时处理,这也是我们应该支持的。

但对于类似上述案例的,其实我更加希望能够灵活地处理,所谓有理有据,先是合理,再结合已有法律依据来做判断,处理起来才能更加准确。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