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边角料获悉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广州阿里巴巴文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日前公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维持一审原判,搜狗需赔偿阿文学经济损失等共计18万元。

天眼查App显示,阿里巴巴公司享有文字作品《腹黑竹马:千方百计诱青梅》《独家婚宠:网红萌妻太撩人》《万古先帝》《农女王妃:古代万元户》《最强小神农》《废后当立》《王爷有病就得治》《姜府嫡女上位记》《终极朋友圈》《总裁大人万万宠》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就涉案作品进行维权的权利。 后发现搜狗旗下多多看书软件未经许可,擅自向用户提供涉案作品的在线阅读,据此索赔经济损失100万元。

一、二审法院认为搜狗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知道存在侵权行为,通过在多多读书软件内提供搜索+转码服务,为侵权行为提供了帮助,构成帮助侵权行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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