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上海市委书记徐景贤在其回忆录《十年一梦》中写了“四人帮”成员王洪文如何利用职权,追求生活享受的内容,其中有这样的叙述:……在北京喝酒也要掏钱,结果他(备注:指王洪文)想出一个办法,到人民大会堂去买剩下的国宴酒。当时,国宴结束后,把瓶中剩下的、干净的茅台酒并在一起,重新装瓶后内部供应。一、两块钱一瓶,很便宜,王洪文不止一次两次地去买那种酒,买了许多。人家知道后就很看不起他。王海容、唐闻生对他就很有竟见:“没门。他要到我们这里来占什么便宜,没门。”……

看到这里,意思其实很清楚了。

国宴上剩下的茅台拼装成整瓶,以一、两元的价格卖给内部工作人员,也算是一种福利了。作为中央副主席的王洪文显然可以算作内部工作人员,有购买资格。因为数量有限,如果买得太多,其他人可能少买了,有意见也

就在所难免了。但有个问题很让人费解:王洪文当时作为第三号领导人,如果想喝茅台,为什么没人送呢?为什么非要如此“让人很看不起”,去和普通工作人员争买拼装的茅台酒呢?

王洪文1981年1月被判无期徒刑, 1992年8月5日,因肝病在狱中去世,早已成为历史人物。我们无意为王洪文翻案,但生活中的王洪文真的很让人看不起吗?

王洪文有三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其中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在长春老家农村务农,另一个弟弟参军后转业在陕西工作。在王洪文身居高位时,弟妹们并没有沾光,子女也没有得到特殊的待遇,一直由妻子崔根娣在上海带着。

今天,王洪文的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靠着自己的努力,在事业上都有成就,一直很低调。不少美国和台湾的人邀请王洪文的女儿到那边定居,她都谢绝了,因为她热爱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