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9月3日)

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镇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加强重点区域管控。各社区、住宅小区、写字楼(办公楼)等加强管理,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旅居史人员须严格落实疾控部门要求的健康管理措施。所有人员进入须严格测温、查验行程卡、正确戴口罩、扫“场所码”,如7天内有外省市行程人员进入,须查验核酸检测记录,凭“3天2检”核酸记录、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当天(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进入。

二、把好重点人员进出关。所有外卖、快递、家政服务、装修维修人员等进入社区、住宅小区、写字楼(办公楼)等除严格测温、查验行程卡、正确戴口罩、扫“场所码”外,还要凭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当日(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进入。以上从业人员由所在企业负责组织“3天1检”。

三、加强公共场所防控。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全镇宾馆、酒店和其他有住宿功能的场所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对住客要严格落实扫“场所码”登记,查验健康码、行程卡,行程卡有外省市行程人员须严格落实疾控部门要求的健康管理措施(详情留意“东莞疾控”微信公众号推文)。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加强通风,限制人流,防止人员聚集,全面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和消杀工作。

四、加强密闭场所管控。全镇密闭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消毒、测温、扫“场所码”、正确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所有托管托育机构等特殊场所暂停线下服务。网吧、KTV、歌舞厅、游艺厅、演出场所、电影院、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洗浴中心、棋牌室、麻将房、桌游室、养生馆、密室逃脱、图书馆等密闭场所须凭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当日(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进入,严格控制人员接待量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

五、严控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全镇大型会议、培训、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全面加强风险管控,严格控制人数,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六、配合隔离管控。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措施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配合核酸检测。所有市民群众尤其是各重点机构场所人员和风险职业人员要按照辖区内的统一安排,参与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必检、不落一人”。市民群众请密切关注“印象塘厦”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核酸检测安排,采样时要遵守采样检测点的现场秩序,落实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等防控措施。已被赋“黄码”人员,请做好个人防护并自行前往广医一院、三局医院进行核酸检测(“黄码”通道设置情况请留意“印象塘厦”微信公众号推文)。接种了新冠疫苗的市民群众48小时后再进行核酸采样检测。

八、加强个人防护。市民群众要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密切关注疫情动态,自觉养成防疫习惯,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正确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以上措施自9月3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感谢经营者和市民群众对我镇疫情防控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塘厦镇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3日

来源 | 印象塘厦

编辑 | 章和

中新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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