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23 时 52分许,肖某某(女,28岁)驾驶湘K牌照小型轿车在娄星区吉星路株山公园东门地段由南往北行驶时,与前方谢某(女,36岁)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追尾相撞,谢某衣裤被卡入轿车左前角。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致使谢某被车辆拖行,后被执勤交警截停。执勤交警随即迅速控制肖某某,将谢某立即送医救治,同时开展现场调查勘验。经鉴定,肖某某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124.51mg/100ml)。 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医疗机构正对伤者谢某进行全力救治,生命体征平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此事性质太恶劣了!我已经出离了愤怒。没有人能想象被害人在被拖行的那1000米,遭受了什么样的折磨。没有人。 肇事者大概率知道自己撞了人(欢迎用证据打脸),大概率有深厚的背景。但是能不能按故意杀人来定罪,还有一定变数。 现在网上的说法很多,真真假假。本来应该先让子弹飞一会,但是既然我们有现场视频,还是能从视频里分析出一些蛛丝马迹的。 其实很简单,网友大部分已经给出答案了,肇事司机全程淡定、冷漠,不惊讶也不慌张。你说他一路都不知道自己撞了人?不要用女司机打掩护,不要侮辱女司机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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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开车的时候路面不平、压到了东西,都会传递到车内,让司机有所感知。再好的悬挂也做不到无感。 (如果路边出现了这么大的情况司机还无感,那么车子的悬挂设计就是有问题的) 而且,从网传的图片看,甚至被害人还有一块衣服勾在车上。司机会全程没注意到?另外一点,之所以很大可能司机背景深厚,除了淡定以外,我们还可以注意到,肇事司机一直在试图把手表摘下来。如果是下意识的摆弄一下手表,一边说话/行动,一边摆弄,也许还可以抗辩为紧张后的下意识动作,但是摘手表怎么解释呢?就是因为感知到了自己正在被拍摄,她需要避免暴露名贵的手表被网友看到,以免被深挖。(可以挖一挖,没准可以挖出更多事情)

如果假设成立,那司机是吃不了兜着走了。判罚的上限是死刑。我们先来回顾上一个类似的案子:执行死刑!男子醉驾撞人拖行一公里致死,构成故意杀人罪! 情节非常有一定的类似,可以参考二审的结论: 被告人吴惠忠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在人流密集的多个路段、众人瞩目、追赶下拖行被害人约一公里至被害人体无完肤。犯罪手段极其残忍,虽属于间接故意杀人,但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且具有犯罪前科,应当予以严惩。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之所以说情节有一定类似,而不是完全相同,是因为在吴惠忠按中,被告人已经无处抗辩,因为在他逃逸期间,有周围群众拍打车门提示、呼喊制止,吴仍一意孤行,拖行被卡在其车下的伤者,致人死亡。 而本案则有一定的空间,至少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司机知晓。 尽管如此,我们仍然期待肇事者能够得到依法严惩,让”法治社会“名副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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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是血液科主任(28岁就能当主任了?) 做医生的居然这么冷血,让我想起5月份在知乎见到的那个女医学生。 神经病一样擅自在那看不惯我,还没事找事和一个杠精抱团嘲笑攻击我。 看她那么得意洋洋又嚣张我直接就嘲讽了她好几天(因为不受其扰已经注销账号又重新注册了) 我发现这类人属于那种生怕别人不知道她干了什么大事一样,骨子里喜欢成为焦点。而且从不觉得自己有错,都是别人有病。能这么嚣张跋扈目中无人基本都是没吃过苦娇生惯养大的。 那个女医学生就是自己找茬还觉得我是奇葩,在个人签名里各种鸡掰我博同情,还私信跟杠精嘤嘤嘤装柔弱顺便“无意”透露自己要考博(怕别人不知道她很努力很nb一样)。 鉴于这几点让我对现在的年轻女医生没啥好感就是了 还有,当好人不会有好下场的,这是我的人生经验总结。你看这些坏人活的多潇洒自在。

目前不知道的是为什么受害者会被挂在车上,但是,在被挂在车上之前发生人车碰撞事件的概率极高。 在这里,行为人说什么不重要,她的态度对定性不重要(但是如果定罪的话,对她量刑很重要)。如果通过监控发现了碰撞性质,警察会按照一般人的标准来决定“行为人是否有知道自己开车撞人,拖行他人”的可能性。 我觉得大概率是积极结果,就是行为人有意识到的可能性。从而提交给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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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惨的结果是故意杀人罪的未遂,最好的结果是交通肇事罪的既遂。因为已经出现危害结果,所以,醉驾拘留+吊销驾照这种基本操作只会是基础结果,重点在上面。 基于行为人事后态度,估计没办法从轻处罚。当然,这个是按照法律的标准来评价,不考虑贪污腐败的情况。(也不是说不按照我说的处罚就一定是贪污腐败,我不是法官。)

一下要说几点: 1.拿湖南省说事的,脑子不好使,按照他们的逻辑,怀化、郴州、株洲、湘潭都在湖南省内,这四个城市的公民是否要为这件事承担舆论责任?

2.整个事件目前在立案侦查阶段,具体调查成什么样子尚未确定。平台沟通需要理性,当事人肯定不理性,但是第三者都不理性,那么未来将毫无公平可言。

3.那这个搞男女对立的别有用心。 4.有人把行为人家庭关系都挖出来了,这个操作我不完全否定。面对一些极其险恶,犯罪网络宽广,甚至家庭成员各有发挥共同促进各个利益的团体而言,我举双手赞成。但是,如果和案件无关,那就没必要了。落实到本案,这个事件完全是行为人一个人的行为,和她丈夫毫无关系,更和她父母无关,拿这个说事,有点过了。(但是其他人有其他人违反国法党纪的就另当别论。)通告出来了。 一般人应当知道,不可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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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民众都见过不少的车祸现场,其中一些现场也很惨烈,但是为何湖南娄底这次交通肇事案件,如此引发关注呢?主要就是在于被交警截停后,28岁的肖某一系列的行为,让人觉得无法理解,也无法觉得宽恕。没有及时服从交警指挥吹起验酒精含量;坐在车上拖延时间,耽误伤者的治疗;看到伤者惨样表情漠然;在被控制之后还记得慢慢摘下手表,以防受到损伤。她可以如此漠视一条生命吗? 1.拖行伤者近1公里,被多名交警截停后,要求其配合呼气进行酒精测试。但是肖某仍然从容地拨打电话号码。交警不停地告诉他左前轮下面挂着一个人,肖某都没有想下车去看一眼的欲望,仍然打个电话。

据他人传闻,肖某疑似本身就是一公职人员,其丈夫疑似也是一名公职人员,在交通肇事后有向其丈夫打电话询问对策,在之后选择驾车逃逸现场。如果真的是这种情况,未来调行车记录仪或者通话记录等等,那其丈夫也将被追究法律责任,那就属于从犯,那肯定是逃不掉的。如果肖某晚上吃饭的同桌人,明知肖某喝酒后还要驾车离开而没有进行劝阻,那可能也要遭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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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网上有人将他定义为女版药家鑫。民众因为肖某的淡然表现而愤怒。现在严厉打击酒驾驶行为这么多年了,没想到还有人敢以身试法?而且造成的后果还越来越严重,湖南娄底的这起案件实在太让人气愤啊。记住:交通肇事后不要心存侥幸心理,现在是大数据时代,不论跑得多远好多,最终都要被抓到。积极的救助伤者,主动的进行自首,配合警方调查,积极赔偿伤者,那还是有可能得到宽大处理。何苦现在,一边被全国民众痛骂,一边还要吃好多年的牢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