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下午,元江县教育体育局在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报告厅举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元江县教育体育局系统法治建设水平和依法治体能力。
培训邀请了云南永天律师事务所主任,云南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监事、法律顾问,昆明登山探险协会副会长葛永坤到场进行专题授课。葛永坤以“为新时代体育事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题,从《体育法》修订的背景、新《体育法》的亮点和变化两大方面为大家解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葛永坤的授课内容丰富、思维严谨,系统分析了体育工作法治化进程对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大家坚持法治思维、严格依法办事,推动广大体育工作者牢固树立行业自信,养成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法律意识,用知识和法律武装头脑;对强化教育体育系统法治建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推进体育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体育法》修订是体育事业发展历程中的重要一步,将对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起到深远影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贯穿着“以人民为中心”的主线,共12章122条,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体育法》的修订将有效补齐长期以来制约体育事业发展的制度短板,推动新时代全民健身、竞技体育、青少年和学校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和体育对外交往等各领域长足进步和高质量发展。
本次学习培训由元江县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元江县体育总会会长李文军主持,元江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刘凯在培训前作了讲话。元江县教体局相关工作人员、元江县各中小学幼儿园体育教研员、元江县体育场馆管理中心教练和工作人员、元江县老体协全体班子成员、元江县体育总会及下辖14个单项体育协会负责人、元江县社会体育指导员、元江县体育产业企业相关人员共60余人参加了学习培训。
来源 | 元江县教育体育局
文字 | 郑翔
图片 | 郑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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