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曹县司法局青菏司法所所长刘涛,1987年11月参加司法所工作。在司法行政事业,他依法忠诚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责,具有铁一般的责任担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本职岗位上成绩显著,在2019年度“大排查、早调解、迎国庆”活动中,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先进个人”,2021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2021年10月,荣获敬业奉献类“山东好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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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司法调解新模式

刘涛在基层人民调解岗位上数十年如一日,默默奉献,积极作为;他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探索建立了法律顾问团重大案件集体会诊、“一村一法律顾问”轮流坐班、法律快递等制度,形成了“援助前置,调诉对接,及时确认,全程跟踪”的调解新模式;他解答群众法律咨询7000余次,化解矛盾纠纷1600余起,化解信访积案和疑难纠纷160起,涉案金额3600余万元,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之为“布衣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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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刘涛利用新的人民调解模式,先后成功调解了张菜园村张某成、武楼村谭庄村民邵某兰、曹县某橡胶公司农民工工资等30余起疑难案件,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2020年5月,在北邵村房屋征收中,一起家庭财产纠纷影响阻碍了房屋征收工作,街道党工委主要领导安排司法所迅速靠上处置调解。刘涛接手这项工作后,第一时间深入现场详细了解情况,掌握该户家庭纠纷源于家庭成员对2008年6月签订的一份家庭财产分割协议存在异议,进而发生肢体冲突阻止工作人员进行房屋征收丈量。通过三番五次思想工作,该户家庭成员终于同意搁置争议先进行房屋丈量,然后再通过调解诉讼解决问题。紧接着,刘涛以亲情为切入点圆满化解了这起家庭财产纠纷,确保了社会稳定,推动了全村房屋征收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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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这样类似的棘手难题,刘涛用他的一颗耐心、诚心、爱心、用心圆满化解了40余起信访积案,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2021年,荣获“第八届全市道德模范”。

责任编辑:李国荣 魏志国

值班编辑:张学义

审 核:梁启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