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营造风清气正、清正廉洁的节日氛围,现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市公共交通公司油材料供应科科长赵曰明利用子女结婚之机收受服务对象礼金的问题。2018年4月、2021年9月,赵曰明分别在其女儿、儿子结婚前,收取为公交公司供应汽车配件的济南某公司经销商邓某某礼金共计5600元。赵曰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2年7月,赵曰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龙阳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环保岗主管刘凤云违规收礼的问题。2021年7月,刘凤云利用职务之便,收受龙阳镇某村黄某某所送现金2000元。2022年6月,刘凤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滕州二中工会副主席李成军违规收礼的问题。李成军在校政教处任职期间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工作,2020年中秋节前,李成军收受金盾保安公司部门经理翟某某所送古滕粮油批发部提货票。2022年2月,李成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市淡水养殖试验场场长丁庆华违规为个人套发津贴补贴的问题。2018年至2020年,丁庆华在未经市农业农村局批准、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按照每月900元的标准,私自为其个人套发了津贴补贴10800元。2022年5月,丁庆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违纪所得。
五、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陈震违规为个人套发绩效工资的问题。
2018年至2020年,陈震在未报请主管部门批准,未经公司班子集体研究的情况下,擅自为其个人套发绩效工资共计74496元。2022年5月,陈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违纪所得。
六、滕州市东大矿业公司北井筹建处负责人胡勤广超标准领取交通补贴的问题。胡勤广任现职以来,超标准领取公务交通补贴至2021年9月,共计10550元。在组织初核期间,胡勤广主动上交了违纪所得,2022年5月,胡勤广受到诫勉处理。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在各级党组织三令五申、坚决禁止高压态势之下顶风违纪,不收敛、不知止。上述通报的6起案例就是其中的典型。有的利用过节、婚庆之机打着人情来往的幌子收受礼金,有的心存侥幸以隐蔽手段啃食公款。这些问题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群关系。节点亦是“考点”,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不断增强党性观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知敬畏、存戒惧、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严守底线,崇洁尚廉。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严肃认真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持续发力,把管党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履行监督责任,紧盯隐形变异和风腐一体现象,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问题,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寸步不让,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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