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庭审将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即为庭审记录,不再另行由书记员进行记录,是否同意?”庭审正式开始前,承办法官向当事人告知诉讼权利和义务。征得当事人同意并引导其签署《庭审方式记录确认书》后,庭审正式开始。
随着审判员的发言,书记员的电脑屏幕上同步出现了文字:“审判长: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法院今天在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这是采用智能语音庭审系统记录庭审的效果,也是铁山法院深入推进庭审记录方式改革的积极尝试,铁山法院第二审判挺已配置智能语音庭审系统并投入使用,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也使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可以流畅发表意见,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庭审过程更加高效、客观,庭审数据更为真实、准确、完整。
整个庭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画面清晰流畅,录音录像自动保存至云端。庭审结束后,书记员将庭审视频刻录成光盘附卷,可供当事人随时调阅。
下一步工作中,铁山法院将继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的深度应用,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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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部门|立案团队
文稿|冯倩兰
摄影|朱 梓
编辑|石丽琳
核发|徐加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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