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137期】

9月8日,记者从全市深化干部作风建设专项行动部署会上获悉,我市出台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十严禁”,从十个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并明确凡违反“十严禁”的,一律先停职再从严从快查处。

”十严禁“

严禁在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

严禁搞“小圈子”、利用职务之便捞取政治资本,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严禁任性执法、过度检查、索拿卡要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严禁漠视群众利益,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冷硬横推,“新官不理旧账”;

严禁工作推诿、懒政怠政、不担当不作为、落实“137”工作要求不坚决;

严禁违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该请示不请示、该报告不报告;

严禁加重基层负担,敷衍应付“七减”措施;

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以及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场所、陪侍性场所、高档消费娱乐场所;

严禁工作日早午餐饮酒、晚餐酗酒及值班备勤、公务活动期间违规饮酒;

严禁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刷抖音、玩游戏、炒股票及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来源:郴州日报全媒体中心、郴州发布

编辑:朱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