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公职人员心里有个误区:上班时间归组织管,下了班、出了单位大门,那就是“我的时间我做主”。饭桌上推杯换盏,只要不耽误工作,似乎就算不上什么事。
但现实反复提醒我们,思想上一旦觉得“下班就放松了”,行为上的防线就容易出现裂缝。很多违纪违法的案例,恰恰是从一顿看似普通的晚饭开始走偏的。
中纪委近期再次明确强调,公职人员下班后的饭局不是“法外之地”,以下五条红线尤其要拎清楚,碰了就得担责任。
第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这类饭局最危险的地方在于“说不清、道不明”。比如,你刚审批完一个项目,对方转头就请你吃大餐;你正在负责某个招投标,投标方热情组局。这时候,饭菜吃进嘴里,人情就记在了账上。哪怕你心里觉得“只是吃顿饭,不会徇私”,但外人怎么看、纪律怎么定,都是有明确规定的。只要有可能影响你公平公正行使权力,这顿饭就不能去。
第二,违规组织或参加公款支付的宴请。 有些单位内部或者上下级之间,习惯用公款搞“内部聚餐”,觉得反正是工作餐、联络感情。但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得用在刀刃上。以开会、考察、培训为名,实际吃吃喝喝;或者把个人请客的发票拿到单位报销,这些都属于典型的违规行为。别以为“大家都有份”就能法不责众,谁组织、谁参与,都要追责。
第三,超标准、超范围接待。 公务接待有明确的标准,住什么标准、吃什么标准、陪餐人数多少,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但有些人总想在标准上“加码”:食材要高档的,酒水要名贵的,陪餐人员拉来一大桌。这不仅是铺张浪费,更违反财经纪律。按标准办,既是对财政资金的节约,也是对干部自己的保护。
第四,在隐蔽场所或高消费场所的饭局。 有些饭局故意选在私人会所、内部食堂改造的包间,或者装修奢华、人均消费明显超出正常水平的地方。去这种地方,本身就容易滋生奢靡之风,也容易成为利益交换的温床。组织上反复要求,公职人员不得出入私人会所,也不得在高消费场所搞非公务活动。环境越“特殊”,风险就越集中,这一点不能含糊。
第五,带“小圈子”性质的饭局。 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本来正常的感情联络没问题,但如果借这些名义拉帮结派、互通款曲,甚至在饭桌上议论人事安排、搞亲疏远近,那就变味了。这类“小圈子”饭局,容易破坏单位的团结和风清气正的生态。党员干部要带头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不该凑的热闹别凑,不该攒的局别攒。
说到底,组织给公职人员划这些红线,不是让大家“草木皆兵”,而是真心实意地保护。下班后的时间怎么过,最能看出一个人的自律和底色。与其提心吊胆地赴宴,不如坦坦荡荡地回家吃饭。把规矩记在心里,把责任扛在肩上。
每一名公职人员都该明白:纪律没有“下班时间”,守纪才是最好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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