誓言的不同版本
托尔金在《吉尔法农的故事》大纲里初次提及了誓言的存在。他简略地写到:“费艾诺的七位儿子发下了可怖的誓言,将永远仇恨一切占有精灵宝钻的诸神、精灵或凡人。”在那时的设定中,誓言是在诺多族出走、费艾诺死亡之后,由他的儿子们立下的。在此后的手稿中,立誓的时间被提前了,且具体内容得到了更加详细的描述。以下列出了几个被克里斯托弗收录进《中洲历史》的不同版本。[11]
《早期弃用的诗歌作品》中的版本
《诺多族自维林诺的出奔》是托尔金在利兹大学任教期间创作的头韵诗,据克里斯托弗推测写于1925年初,但从未被完成,因此被列入《早期弃用的诗歌作品》。它没有记叙诺多族的出奔的全部过程,而是以双圣树的死亡开始,于费艾诺的誓言结束。克里斯托弗将其收录于《中洲历史》第三卷《贝烈瑞安德的歌谣》中。在本诗中,托尔金初次写下了誓言的具体内容:[1
无论是友是敌,是魔苟斯的
丑恶造物,或是日后将居住在大地上、
此时尚未降生的凡人,
无论是律法,是爱,还是诸神的同盟,
是仁慈或武力,或难以抗拒的命运,
都休想保护他免受费艾诺众子
激烈的复仇,只要对方夺取、窃走
或保有一颗精灵宝钻,那令人迷醉的晶莹宝石,
它们的荣光永不消逝。我们立下永恒的誓言!
《蕾西安之歌》中的版本
托尔金共创作了两个版本的《蕾西安之歌》,初版作于1928年春,重写版作于1950年前后,两版皆被收录于《贝烈瑞安德的歌谣》中。在此,托尔金增加了费艾诺以曼威与瓦尔妲之名立誓的设定,其誓言内容如下:
无论是友是敌,是魔苟斯的
野蛮恶魔,是精灵,是凡人的子女,
还是大地上居住的任何生灵,
无论是律法,是爱,还是地狱的同盟,
是诸神之力,还是制约之咒,
都休想保护他免受
费艾诺众子仇恨,如果他取得或窃走
或保有一颗精灵宝钻。
那三颗令人迷醉的闪亮宝石属于我们
唯独我们有权正当拥有。
《诺多史》中的版本
1930年间,托尔金完成了《霍比特人》的创作后,在早些年匆匆写就的《神话概要》的基础上,扩写并修订了《诺多史》。这是托尔金完成度最高的一版有关精灵宝钻的故事,可它的出版却遭到拒绝。1937年,《霍比特人》大获成功,托尔金受出版商的邀请,开始撰写《魔戒》,数十年后才完成了这部巨作。在此期间,有关第一纪元的构思都被搁置了。托尔金日后重拾《精灵宝钻征战史》的创作,进行了细致而复杂的改编与扩写,但从未达成像《诺多史》一样的连贯度。克里斯托弗将《诺多史》整理并编入了《中洲历史》第四卷《中洲的变迁》。这一版本中费艾诺的誓言如下:
若有谁敢违背他们的意志,持有、夺取或保有一颗精灵宝钻,无论对方是维拉、恶魔、精灵,还是人类或奥克,都将怀着复仇与憎恨之心追击到天涯海角。
《阿门洲编年史》中的版本
1950年前后,撰写完《魔戒》三部曲的托尔金再次将目光投向了阿尔达的远古时代。许多早期的设定得到完善,其中就包括《阿门洲编年史》。[12]它记述了自一如创世至维林诺的隐藏之间的故事,被克里斯托弗收录于《中洲历史》第十卷《魔苟斯之戒》中。与之前的创作相比,此版本的誓言添加了费艾诺呼唤一如见证的部分,以及对打破誓言者的惩罚。
无论敌友,遑论正邪,
魔苟斯的爪牙或大能的维拉,
埃尔达或迈雅抑或次生之子女,
那些人类尚未降生于中洲的土地,
无论是律法,还是爱,抑或是刀剑组成的同盟,
恐惧或危险,甚至毁灭本身,
都无法阻止费艾诺,与他的亲族,
无论何人隐匿或秘藏,或紧握在手,
找到其所在或远远掷出
一颗精灵宝钻。此乃吾等之誓:
吾等必将将其追杀直至时间终结,
必将令其痛苦直至世界终焉!汝闻吾等之誓言,
天父一如呵!如若背誓
黑暗将毁灭吾身直至永恒。
圣山在上见证吾等之誓言
且其亦将为汝等铭记,曼威与瓦尔妲!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