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止实施捕捞作业,为牟取非法利益,仍驾驶船只非法捕捞水产品。近日,四人均被判罚。
去年
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政监督支队
向高邮市公安局反映一条线索
渔政监督支队在使用无人机巡航的过程中,发现有船只在高邮湖龙尾岛附近水域内捕捞水产品,且该水域属于国家级河蚬秀丽白虾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考虑到实施犯罪地点为高邮湖水域内,四周空旷无法靠近,既要为案件取得关键证据,又要摸清犯罪团伙架构、有效打击涉案人员,为此,高邮市公安局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历时1个月,采取现场摸排、蹲点守候等侦查方式,终于摸清犯罪团伙的相关情况。高邮公安民警与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政监督支队执法人员联合执法,在高邮湖龙尾岛附近水域将正在非法捕捞的何某柱、李某海、陈某芳、史某珍4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现场查获作案船只一条,作案工具三重刺网22条,渔获物花、白鲢2000余斤。
何某柱等四人对于自己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均认罪认罚,近日,何某柱等四人均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
警方提醒
在禁渔期、禁渔区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均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广大市民一定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举报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生态水环境。
来源:扬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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