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精准、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处置各项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当前疫情形势,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类公共场所有序放开
1.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厅饭店、景区景点、农贸市场、影剧院、洗浴中心、按摩院、美容美发、体育馆、健身房、棋牌室、密室剧本杀场所、游艺厅、文化馆(站)、网吧、KTV、歌舞厅、迪吧厅、演出场所、直销体验场所、早晚夜市、花鸟鱼市、农村大集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公共场所,严格落实限流、错峰、预约等各项疫情防控要求,所有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进入各类场所必须严格查验“四件套”(扫码、测温、戴口罩、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场所码”等各项防控措施。
2.全市长途客车、市内公交、地铁(轻轨)正常运营,省际旅游包车继续暂停运营,具体安排由交通部门另行通知。
3.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必须严格消毒、通风,司乘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按照行业规定进行核酸检测。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须严格落实查验“四件套”、扫“场所码”等各项防控措施。
4.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有序恢复线下教学,具体安排按照教育部门通知执行。
二、严格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5.持续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以区、县(市)为单位,每日覆盖不低于辖区20%人口,每周5天完成一轮区域全员核酸检测,每周末开展一次区域全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各区、县(市)要加大核酸检测力量配备,确保高效便捷。9月13日全市开展一次区域全员核酸检测。
6.严格控制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从严审批,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尽量缩小规模,落实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需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倡从简举办婚丧嫁娶,尽量减少人员数量。
7.倡导市民非必要不离沈,如确需出行,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村)报备,返沈后严格落实各项防疫规定。
8.严格落实“主动报备”。所有域外来(返)沈人员抵沈前要下载“盛事通”App、微信小程序搜索“盛事通”或扫描“抵沈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提前1天向属地社区(村)和单位完成自主报备,抵沈后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村)和单位报告,并按要求分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9.严格“落地即检”。在机场、火车站、客运站、高速公路口等入沈通道接受报备查验,免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
10.严格“场所码”使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市场主体及居民小区要强化“场所码”铺设,要有专人专项专班负责,对“场所码”铺设和应用不到位的地区和部门严肃追责问责,对拒不配合“场所码”申领、张贴、使用,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市场主体和场所负责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从严压实“四方责任”
11.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对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统筹做好本辖区内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从严从实从细,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12.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督导检查,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压到点位、压到末端,切实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
13.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各类市场主体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和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防控物资,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落实落细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14.严格落实个人责任。广大市民要积极主动配合和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自我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从公共场所返回后做好衣物清洗消毒等良好生活习惯。
15.对“四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广大市民朋友们,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凝聚着大家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爱城如家、护城如家,保护自己,保卫城市!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视疫情变化适时调整。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2日
来源:沈阳政务 北斗融媒 东北新闻网
沈阳长途客车恢复运营
根据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65号)》,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做以下安排:
1、从9月13日起,恢复所有客运站和县际、县内客运班车经营(含郊区)。
2、省际、市际线路班车和省内旅游包车恢复运营。如对发城市尚未恢复常态化疫情管控或对方客运站关闭的暂不恢复,如大连、岫岩等。
3、所有客运班车、旅游包车要张贴“入沈备案码”、“场所码”,驾驶员要监督乘客扫场所码,完成入沈报备。做好客运站、车辆通风、消杀及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工作。
4、客运站立即与所在地区防指沟通设立免费核酸检测点;入口严格查验“四件套”、扫“场所码”;客车进站要查验入沈备案,开展核酸“落地即检”等疫情防控要求。
5、省际包车暂不恢复。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12日
来源: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北斗融媒 东北新闻网
本溪全面恢复公共交通运营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满足广大市民公共出行需要,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全面恢复我市公共交通运营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9月13日早发车起,恢复溪湖区域内的9条公交线路运营,分别为3路、3路区间、9路、11路、16路、22路、36路、53路、56路。因静态管理线路缩短、绕行的1路、16路复线和50路恢复原线运营。
二、自2022年9月13日零时开始恢复溪湖区域的出租车运营。
三、自2022年9月13日起,恢复溪湖区域内(包括途经)的近郊短途线路。分别为:本溪至梨树沟、歪头山等线路。
四、自2022年9月13日起,继续有序恢复市内、市际营运线路和省内包车客运。除通往沈阳(桃仙机场除外)、大连、鞍山、营口及铁岭市的客运班线外,本溪至桓仁、抚顺、辽阳等16条客运班线将与目的地城市沟通同意后恢复运营。实际运营班次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周边城市运力需求动态调整。严格审批包车运营。
五、公共交通工具应采取控制乘客数量、分隔就坐等措施,严格做好清洁消毒,车辆运营过程中保持全程开窗通风。
六、各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八版)》各项规定,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七、公交车、出租车、班车驾驶员每日检测体温,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上岗,上岗后每两天一检,根据疫情变化动态调整检测频次,运营期间必须科学佩戴口罩。
八、乘客须持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规范佩戴口罩方可乘坐交通工具,对不符合规定和不规范佩戴口罩的乘客,驾驶员有权拒绝乘车。
九、行业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监管工作力度,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本溪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管控专班
2022年9月12日
来源:本溪日报融媒体 北斗融媒 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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