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诗歌精神的密码就在一句话里:“诗言志”。朱自清先生曾称之为中国诗歌的“开山的纲领”,但我觉得还不限于此,这应该是诗歌的最高标准和黄金律令。

“诗言志”在很多古代典籍中都有记载,“诗以言志”(《左传》 )、“诗以道志”(《庄子》)、“诗言是,其志也”(《荀子》)、“诗言志,歌咏言,声依咏,律和声”(《尚书》)、“诗,言其志也”(《礼记》)、“诗者,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毛诗序》)……可见,在先秦前后,“诗言志”已成为诗歌共识。

那么,如何理解“志”?许慎《说文解字》曰:“志,意也。从心,之声”,志可以理解为意愿、意向、意义、思想等等意思,总之,属于精神性范畴。也有把情志即情感和思想统一起来理解的,唐孔颖达称:“在己为情,情动为志,情志一也”,但我以为,相对而言,情是个人性的,志就包含他者及社会的视角。情是个人发动,志就有指向,有针对性,需要对象,需要协调,需要方向,还需要接纳。“志”更具公共性因素。所以,我觉得“诗言志”,可以理解为表达情怀、理想和志向,倡导某种价值,弘扬某种精神。

“诗言志”,诗来源于情感,但应该超越于一般情感。超越,建立在情感之基础上,本身就包含了情感元素。诗是文字的最高形式,不能等同于一般的情感抒发情绪宣泄,诗应该有更高的使命,那就是“诗言志”。这就像郭店楚简里称:“道始于情”,我觉得不言自明的应该还有一个判断,那就是:道高于情,或道超越情。“诗言志”长期被看作儒家过于重视教化功能的僵化思维结论,就像“尊道守礼”一度被认为与人情世故的日常生活方式相对立一样,其实,“道”和“礼”本身就是建立于生活实践基础之上的。

因此,我们可以如此论断:诗缘情是诗之基础,诗言志才是诗之超越,或者说诗之要求,诗之标准。“道始于情”“道生于情”,精神的源头其实是情感。情感不加控制,就流于欲望本能;情感经过疏导,就可能上升为“道”或者“理”,并可能最终转化为精神。因此,唯有“诗言志”,诗歌才能成为精神的传道者和弘扬者,成为精神性的来源,并具有繁衍能量和升华能力。

屈原的《离骚》最能体现这种高贵而昂扬的诗歌精神,诗人从自己的出身、姓名以及爱好谈起,“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摄提贞于孟陬兮,惟庚寅吾以降。皇览揆余初度兮,肇锡余以嘉名。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以修能”;屈原忧国忧民:“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屈原在追求理想的道路上自我发现自我确证自我肯定,并不断修行:“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屈原表达自己坚定的意志和决心:“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通过《离骚》等诗歌,最终呈现出一种理想人格的典范,体现了诗歌精神的力量,实现了“诗言志”的真正价值。

作者:李少君 《诗刊》主编

编辑:陈韶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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