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行车时遇到这样的情景
你能坚持几秒?
你能看到什么?
开车滥用远光灯
不仅干扰驾驶视线
还会引发交通事故
针对日益突出的滥用远光灯的不文明行为,
荔城交警部门又出“杀手锏”
引进远光灯抓拍系统
对行车时滥用远光灯进行抓拍。
今年9月,莆田荔城交警在延寿路,
安装了远光灯抓拍系统,
目前已经公示并进入试用阶段。
全程视频录像
自动截取4张照片作为违法证据
问
对“滥用远光灯”的行为一直存在取证难的问题,新型抓拍系统是如何做的呢?
答: 该系统含有两个监控摄像头,一个摄像头在灯光的辅助下抓拍车辆的外观,另一个则是测光灯,测量车辆的灯光角度。在车辆通过路口的时候,同时抓拍,间隔几秒后,进行第二次和第三次抓拍,捕捉车辆违法的过程,同时对车辆车牌、车型等信息进行自动比对。
注意提醒
第一次被采集到远光灯违法行为,将会收到短信警告,若再次出行违规使用灯光的交通违法将按照规定依法进行处罚。莆田交警提醒广大车友,行车时请正确使用车辆灯光,遵守交规,文明行车。
相关法律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夜间行车使用灯光有多条明文规定: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违法使用远光灯的驾驶人处以100元罚款,扣1分。
来源:莆田交警微发布
责编:林红霞
编审:严绍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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