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它几部脂评本不同,甲戌本《石头记》开头部分有一个“凡例”,共计五条内容,外加一首七律。该“凡例”的作者究竟是谁,是一个具有高度分歧性的话题,目前已经形成曹雪芹说、脂砚斋说、畸笏叟说、后世书商说等几个宏观上具有代表性的不同看法。也有一些更精细的研究,即把“凡例”进行逐条分解,分别归属于不同作者名下。
《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
由于“凡例”的第五条的大部分内容与庚辰等其它版本(为表述方便,后文直接用“庚辰本”一词代替)第一回“回前批”内容基本相同。由此引发另一个问题,就是二者谁先谁后的问题。这也是一个极具争议的问题。
此外,对“凡例”作者的不同认定,对“凡例”第五条与庚辰本第一回“回前批”之间的关系的不同解读,也必然影响到对甲戌本性质的认识。总之,这是《红楼梦》版本研究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基础性问题。
本文就此来介绍一下个人的看法,供读者朋友们参考。为了方便论述,下面先把甲戌本“凡例”和庚辰本第一回的“回前批”,抄录如下:
《红楼梦》甲戌本凡例
甲戌本“凡例”
《红楼梦》旨义:是书题名极多,一曰《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又曰《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又曰《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也。此三名皆书中曾已点睛矣。如宝玉作梦,梦中有曲,名曰《红楼梦十二支》,此则《红楼梦》之点睛。又如贾瑞病,跛道人持一镜来,上面即錾“风月宝鉴”四字,此则《风月宝鉴》之点睛。又如道人亲眼见石上大书一篇故事,则系石头所记之往来,此则《石头记》之点睛处。然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然通部细搜检去,上中下女子岂止十二人哉!若云其中自有十二个,则又未尝指明白系某某,及至“红楼梦”一回中,亦曾翻出金陵十二钗之簿籍,又有十二支曲可考。
书中凡写长安,在文人笔墨之间,则从古之称;凡愚夫妇、儿女子家常口角,则曰“中京”,是不欲着迹于方向也。盖天子之邦,亦当以中为尊,特避其“东南西北”四字样也。
此书只是着意于闺中,故叙闺中之事切,略涉于外事者则简,不得谓其不均也。
此书不敢干涉朝廷,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笔带出,盖实不敢以写儿女之笔墨唐突朝廷之上也,又不得谓其不备。
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梦幻识通灵”。但书中所记何事?又因何而撰是书哉?自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推了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堂堂之须眉诚不若彼一干裙钗?实愧则有余,悔则无益之大无可奈何之日也。当此时,则自欲将已往所赖上赖天恩,下承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美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规训之德,以致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记,以告普天下人:虽我之罪固不能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不肖,则一并使其泯灭也。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风晨月夕,阶柳庭花,亦未有伤于我之襟怀笔墨者。何为不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以悦人之耳目哉?故曰“风尘怀闺秀”,乃是第一回题纲正义也。开卷即云“风尘怀闺秀”,则知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并非怨世骂时之书矣。虽一时有涉于世态,然亦不得不叙者,但非其本旨耳。阅者切记之。
诗曰: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
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
谩(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
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红楼梦》庚辰本第一回
庚辰本第一回“回前批”
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云“甄士隐”云云。但书中所记何事何人?自又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校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此裙钗哉?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之大无可如何之日也!当此,则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谈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晨夕风露,阶柳庭花,亦未有妨我之襟怀笔墨。虽我未学,下笔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亦可使闺阁昭传,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不亦宜乎?”故曰“贾雨村”云云。
此回中凡用“梦”用“幻”等字,是提醒阅者眼目,亦是此书立意本旨。
为了更好说明甲戌本“凡例”第五条与庚辰本第一回“回前批”间的关系,有必要先从庚辰本第一回“回前批”的性质说起。
1
庚辰本第一回“回前批”的性质
由于第一回“回前批”中,出现有“作者自云”“自又云”等字眼,在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疑似其被部分读者当成了作者自己的按语来理解的。
庚辰本胡适题字
这体现在多个方面,一个就是在抄写方式上,庚辰本等部分版本上,其与正文混在一起;另一个就是部分版本中,如俄藏本、蒙府本、戚序本等甚至直接删除了其中的第二段内容,即“此回中凡用“梦”用“幻”等字,是提醒阅者眼目,亦是此书立意本旨”这几句话。
这几句话之所以被删除,或许正是因为其具有明显的批语的属性,因而被识别出来了。这又反衬出抄手觉得“回前批”中第一段的内容是作者自己的按语。
此外,我们看程高本时会发现,程高本其实是尽可能的删除全部批语的,但却保留了第一回的“回前批”。
今天的读者,应该绝大部分都已经接受这样的看法:第一回的“回前批”,其性质是真正的批语,作者应该是脂砚斋,而非曹雪芹自己的按语。本人也完全接受这种观点。有三个理由:
第一,“回前批”第二段的内容,批语的性质非常明显。如果第二段是批语,那第一段应该也是批语。
第二,在前三回的批语中,体现了脂砚斋对“正文”故事与“非正文”故事进行区分的这一思维的连贯性:
第一回的回前批,主要讲这一回标题为啥叫“甄士隐梦幻识通灵 贾雨村风尘怀闺秀”。其实说白了,就是说这一回压根不是真正的“正文”。这一意思在第二回的回前批中体现的淋漓尽致,“此回亦非正文,本旨只在冷子兴一人”,一个“亦非本旨”,就是给前两回一起定性了。
第三回中,当写到“且说黛玉自那日弃舟登岸时,便有荣国府打发了轿子并拉行李的车辆久候了”时,有批语道:“这方是正文起头处,此后笔墨与前两回不同。”可见,脂砚斋一直在找“正文”故事的开头在哪里。
庚辰本脂批
第三,真正的作者曹雪芹一直在掩盖自己的作者身份,既然选择以“石头”的名义写作,正常是不会再用“作者自云”这种方式写按语了。
2
甲戌本“凡例”第一条的问题
甲戌本“凡例”共有五条,其中第一条和第五条历来最受关注。第二、第三和第四条,内容过于简单,没有什么有分析价值的信息。
其中,第一条的问题很明显,大家研究的比较多。比如提笔即云“红楼梦旨义”,这就暴露了一个现象,就是在创作“凡例”的时候,这个书已经以《红楼梦》的名字传播开了。
用《红楼梦》作书名,这一下就不符合脂砚斋和曹雪芹的定位了:脂砚斋用《石头记》,曹雪芹用《金陵十二钗》。而“凡例”在解释《红楼梦》的四个名称的时候,显然对《金陵十二钗》这个名字的处理方式和表述方式都很另类,甚至对十二钗的具体所指也不清楚。这又是一个怪异的现象。
康生赠俞平伯《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
《红楼梦》增删五次,最后曹雪芹将其命名为《金陵十二钗》,全景式呈现女子的才华与命运,这与这本书最后的主题定格是吻合的。增删五次的过程,大概就是主题不断升华的过程。所以,如果曹雪芹自己写“凡例”第一条,很难想象能写成这样不伦不类的样子。
脂砚斋虽然仍称此书为《石头记》,但其批语中多次提到作者的时候,则用了“作十二钗人”这一称呼,显然也是认同曹雪芹的命名的,而且脂砚斋对书中十二钗的所指对象也非常熟悉。所以,脂砚斋也不太可能写出“凡例”第一条这样的内容来。
第一条的问题学界研究的很充分,此处不作过多分析了,点到为止。
3
甲戌本“凡例”第五条的问题
“凡例”第五条是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引述书中第一回的内容,即正是与庚辰本第一回“回前批”基本重合的内容;第二部是在第一部引述的基础上作出的申论,是真正的“凡例”体。
甲戌本“凡例”第五条与庚辰本第一回“回前批”之间的关系,涉及两个不同方向的判断:
一个是认为庚辰本第一回“回前批”文字是从甲戌本“凡例”第五条改造过来的。
代表人物如蔡义江先生。蔡先生曾言:“‘凡例’在此书再抄时取消不用了,但末段文字经改动后,被移作首回回前总评而保留了下来。”并举了一个例子,认为庚辰本“回前批”中的第一句,“此开卷第一回也”,是对“凡例”第五条“此书开卷第一回也”的不合理改动,改成一句废话了。(见《蔡义江新评红楼梦》,龙门书局2010年版,正文部分第1页)
《蔡义江新评红楼梦》,曹雪芹著,蔡义江评注,商务印书馆2022年1月版。
另一种判断是相反的,认为甲戌本“凡例”第五条是对庚辰本“回前批”文字的挪用。庚辰本“回前批”的文字才是真正的原本文字。在这种观点中,又有一种细分观点,认为是曹家某后人将脂砚斋己卯庚辰四评本上的第一回回前总评第一段改写后移植到“凡例”第五条前部的。(参加张杰先生的《浅谈<红楼梦>甲戌本的“凡例”》一文)
上述两种判断上,第二种判断是更合理的。与“凡例”第一条的问题相比,第五条的问题要严重的多,同时也隐蔽的多。
1、问题之一
“凡例”作者不知道庚辰本第一回“回前批”在性质上是脂砚斋的批语,而非作者自己的按语。
同样的话,放的位置不同,代表了不同的认知状态。“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这种的措辞方式,一看就是误把脂批当作作者原话了。这正是与后来众多的抄本乃至程高本犯了同样的认知错误。
甲戌本《红楼梦》第一回
换句话说,如果“凡例”的作者,知道了其引用的第一回的内容,其实是脂批,他绝对说不出这样的话来。今天大家基本都认识到了,庚辰本第一回“回前批”的批语性质,试想一下,如果让我们再来模拟一下写作“凡例”第五条,我们会如何措辞?我们绝对不会一上来就用“作者自云”这样的字眼。合适的方式或许是:“此书开卷第一回也,批语中透露:作者曾云……”
这种错误的认知状态,说明“凡例”作者对这个书的真实认知水平,与后来的抄手们大同小异,皆误把脂批当成了作者按语。
2、问题之二
“凡例”第五条的文字措辞与庚辰本第一回“回前批”相比,虚有其表,没有灵魂。一起看几个例子。
第一例,“凡例”中的“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书也”这句话,与庚辰本回前批比,少了灵魂性的一句,即“而借‘通灵’之说”这句。没有“通灵宝玉”,何来“石头记”?何来“梦幻识通灵”?
第二例,“凡例”中的“以告普天下人:虽我之罪固不能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不肖,则一并使其泯灭也”这几句,与庚辰本“回前批”比,又少了其中的灵魂性的一句,即“自护自短”这一句。“自护己短”的意思,就是为了掩护自己的短处而不写这本书。因此,“则一并使其泯灭也”的直接原因显然是因为“自护己短”,而不是因为“不肖”。“不肖”两字可以不要,但“自护己段”不能不要。
第三例,“凡例”中的“何为不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以悦人之耳目哉?故曰‘风尘怀闺秀’”,与庚辰本第一回“回前批”相比,这句话的存在三个严重的问题:
甲戌本《红楼梦》第二回
一是,不知为何要用“假语村言”。庚辰本第一回“回前批”却说得非常清楚,是因为作者“虽我未学,下笔无文”。言外之意,就是作者自认为自己如果有侯方域、冒辟疆等人的文学水平,就不写小说这种不入流的作品了,直接写《李姬传》《影梅庵忆语》那样的文章。
二是,弄错了主要写作目的,写作目的变成“以悦人之耳目”了。庚辰本第一回“回前批”却写的是“亦可使闺阁昭传,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可见,“使闺阁昭传”才是真正目的,“悦世之目,破人愁闷”只是捎带的作用。
三是,移花接木。庚辰本第一回“回前批”侧重于讲这回标题中的“贾雨村”之来历,以与前面的“甄士隐”形成照应。而“凡例”却略去了“贾雨村”,而把重点转移到了“风尘怀闺秀”上。
所以,通过对二者的语言措辞一比对,就会发现,甲戌本“凡例”的文字,整体上看就是徒有其表,没有灵魂。至于微观方面,与庚辰本文字相比,也差距甚大,庚辰本文字每一个字都是非常讲究的,逻辑、形式、措辞都非常完美,而甲戌本“凡例”则大为逊色。
甲戌本红楼梦
另外,比较一下“凡例”中的“背父母教育之恩”与“回前批”中的“背父兄教育之恩”,也大体可窥一斑。“父兄”这种非常个性化的措辞方式,一定是跟作者个人特殊的家庭背景有关;而“父母”是个没有个性化的措辞。通常把“父母”改成“父兄”是不太可能的,反之则易。
3、问题之三
甲戌本“凡例”第五条既然说了此书开卷第一回中有“作者自云”的内容。那就自然第一回中应有相应的内容,可现在的甲戌本第一回中其实并没有这些内容。这就产生了自相矛盾。
4
甲戌本“凡例”的作者及甲戌本的性质
1、甲戌本“凡例”的作者
通过前面部分的分析,如果把“凡例”作为一个整体看待的话,可知甲戌本“凡例”的作者,既不可能是曹雪芹、也不可能是脂砚斋。其大概率是后人创作的。至于是不是如冯其庸先生说的是后世书商所为,我个人觉得目前无法得出过于具体的结论,结论越具体就越需要特别的证据支持。
本文不采用分解“凡例”条文并将其各自归属在不同作者名下的思考方式。因为一旦这样思考,就进入纯属猜想的状态,无法进行有效的学术探讨。
甲戌本《红楼梦》第六回
2、甲戌本的性质
如果甲戌本的“凡例”是后人整理的,相应地,甲戌本本身也应该是经过其一起整理过的本子,绝非脂砚斋亲自抄写并保存下来的本子。甲戌本的底本上,第一回的样子,应该与庚辰本第一回“回前批”类似。因此,今天在校勘《红楼梦》第一回的时候,开头部分最好采用庚辰本的内容。
尽管甲戌本是后人整理过的本子,但并非后人伪造。其底本整体来说,确实更加可靠。这有大量的实证可以证明。今天大家之所以如此推崇甲戌本,绝不是凭空而来的。
尽管甲戌本的底本更加精良,但这并不意味甲戌本独有的文字都是来自其底本,相反,随着研究的深入,会发现有不少独有的文字应该是整理者的改笔,而己卯、庚辰等版本上的文字有时候才是其真正的面貌。
这方面的例子很多,限于篇幅,且留待以后再著文另说。认识这一点,为我们从事版本研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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