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河津市召开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会议。副市长郝红霞出席会议。

会上,市税务局负责人宣读了《河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河津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市医保局负责人对征缴政策进行解读;城区街道、樊村镇、僧楼镇负责人分别作表态发言。今年河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时间从9月1日开始,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具有本市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城乡居民均可参保。

郝红霞指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相关部门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征缴工作的责任感与紧迫感。要明确工作职责,迅速安排部署,严格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举措,对征缴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分类研究解决,确保征缴工作有序开展。要加强协作、互相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全力做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介大力宣传优惠政策,将党的好政策真正宣传到群众中去,全力确保全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征缴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来源:河津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