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安阳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新建业务楼建筑智能化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HYZBAY20220919
2、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新建业务楼建筑智能化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00836.28元
最高限价:900836.28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安阳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新建业务楼建筑智能化工程
5.2技术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 质量:合格
5.5质保期限:三年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5 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投标人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本单位的社会保险。
3.4类似项目: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公共建筑类智能化工程100万以上业绩至少一个(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报告,时间以验收报告为准)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查询并附投标文件文件中。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9月19日 至 2022年9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2.1. 单位法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2.2. 非单位法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相关资格证明材料(附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3. 所有资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留存。
3.售价:50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张工
电话:17800272717
邮箱:zmlds717@126.com
安阳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新建业务楼建筑智能化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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