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6日,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投资者诉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欢瑞世纪证券代码:000892)股票索赔立案材料。

欢瑞世纪股民索赔条件:王金龙律师表示,依据胜诉判决、证券法以及证券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在2016年2月1日至2017年7月17日之间买入欢瑞世纪股票,并且在2017年7月1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股民朋友也可通过查找“上海律师王金龙”并保持关注,王金龙律师会及时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股票索赔公告及案件进展以便您及时获取最新的股票索赔资讯。

案件回顾:2019年11月5日,欢瑞世纪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3号)。

经查明,欢瑞世纪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欢瑞影视未能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导致欢瑞世纪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重庆证监局最终对全案责任主体开出总额452万元的罚单。

值得注意的是,欢瑞世纪虚假陈述案件诉讼时效将于2022年11月5日到期诉讼时效仅剩最后2个月。根据民事诉讼法“不告不理”的原则,即使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如在诉讼时效内不主动提起索赔诉讼,上市公司亦不会主动赔付投资者的损失。王律师再次提醒,符合索赔条件的股民朋友应尽快向法院起诉维权,以免错过索赔时机。

需准备的索赔诉讼资料:

1、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及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

特别注意:对账单需要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资金账号、证券代码、股票买卖的时间、成交价格、成交数量等内容,如果该股票目前还有持股,还需要打印库存股的清单。买卖交易较多的,除提供纸质版外,还请提供交易记录的EXCEL电子版。

2、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起诉签字材料。

与王金龙律师确认符合索赔条件后,王律师会给您发送索赔材料,您只需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即可。投资者办理委托手续后,该索赔事宜即全权交给律师处理,立案、调解、开庭等法律程序均不需要投资者亲自去法院,只需耐心等待,案件如有任何进展律师均会在第一时间告知。我们采取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前期不用支付律师费,待投资者胜诉并顺利拿到赔偿款后再按照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 王金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