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闲逛时,看到别人放在门口的新鞋子,临时起意偷回了家。没想到,鞋子还没上脚呢,她就被张店警方抓获。最终这名女子为自己的行为买单,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9月18日下午,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体育场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王某的报警称,其放在家门口的鞋子被盗,价值一百余元。接警后,派出所民警会同技术大队同步上案,通过技术手段,最终锁定违法嫌疑人为胡某某。9月20日,民警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

经查,胡某某(女,53岁,无业),在2021年5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个月。到案后,胡某某对其盗窃鞋子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胡某某交代,9月17日晚上,她喝完酒之后四处转悠,发现别人家门口有双崭新的运动鞋,便偷走了。

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马某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且主动赔偿当事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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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胡某某因盗窃已被张店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记者:徐禄平 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