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程序中,送达是联系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之间的桥梁,是当事人获取诉讼信息的渠道,是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的关键环节。民事送达制度是民事诉讼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证诉讼程序流畅运行意义重大。
我院自成立送达组以来,在诉讼服务中心与外包团队的配合下,专业高效的工作不仅提高了本院的送达率,而且大大减轻了审判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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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是个秋高气爽的季节,但是九月的榆林依旧骄阳似火,烈日炎炎,此时正值沙蒿花粉挥发时期,市区的花粉浓度都已超标,乡村更是严重,送达组成员中不乏也有鼻炎患者,但是所有成员不畏酷暑烈日,不惧疾病缠身,依然奔波于城市的街道,乡村的道路,他们不知敲了多少当事人的房门,面对了多少当事人不理解的眼神,吃了多少闭门羹以及不配合的尴尬,但送达组人员并未因当事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而气馁,而是以理服人、以心化人,最终将一份份文书送达完毕。
最近送达组接收到一个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因本案涉及第三人众多,送达组第一时间前往榆林市榆阳区镇川镇高沙沟新农村,为了顺利及时的向该案所涉的五名第三人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送达组成员来到其中一位第三人的住处,经过了解才得知本案的这位第三人高某某是一位间歇性精神病患者,为了解详细情况,送达组成员联系了高沙沟新农村的村书记,得知第三人高某某在儿子意外死亡后,并未有其他法定监护人,村委会也没有及时为其指定监护人。
那么如何给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高某某送达诉讼文书呢?高某某后期的诉讼权利如何保障?高某某的后期的生活起居由谁来照顾呢?这些突发情况成为送达组人员的核心关注之处,因此送达组成员及时与院诉讼服务中心张晓涛庭长联系,张庭长要求先确定监护人再进行送达。
于是,送达组成员与村委会书记落实了相关情况、商讨出对策后,一方面将相关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及时向张庭长报告,另一方面着手准备指定监护人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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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1、配偶;2、父母、子女;3、其他近亲属;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因此送达组为快速落实指定监护责任人,先征求不在法定监护人序列的高某某儿媳艾某某,询问其是否愿意担任指定监护人,在征得同意后,送达组积极与高某某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沟通同意后,由村民委员会正式同意艾某某成为精神病患者高某某的指定监护人,艾某某也顺利的接收了法院的诉讼文书并承诺用心赡养高某某。
此次送达不仅圆满的结束了送达工作,更是为高某某解决了生活的后顾之忧。
送达文书,是集强制、关怀、人文、变通等各项措施为一体的复杂性、综合性工作。但归根结底,送达工作,不仅只是传递一份法律文书,更是传递一份责任,一份关爱。从2021年7月1日成立送达组以来截止2022年9月16日,我院诉讼服务中心送达组共接收案件10879件,送达成功10468件,成功率96.22%。
下一步,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将进一步加强管理、指导,不断规范和完善相关送达流程,进一步提高送达效率。
审 核:白 丽
作 者:高 宏 纪雄雄
编 辑:李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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