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4日0-24时,江西省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报告,治愈出院1例(吉安市1例,在永丰县)。从2020年1月至2022年9月24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451例,累计出院病例1445例。截至2022年9月24日24时,全省现有本土住院确诊病例5例。

2022年9月24日0-24时,江西省无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从2020年1月至2022年9月24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44例,累计出院病例44例。截至2022年9月24日24时,全省现无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9月24日0-24时,江西省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吉安市1例,在泰和县)。解除隔离医学观察24例,其中鹰潭市1例,在贵溪市;赣州市8例,其中章贡区(经开区)5例、宁都县3例;吉安市15例,均在永丰县。截至2022年9月24日24时,全省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34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25日

吉安市关于有序恢复生产活秩序、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第11号)

当前,我市新冠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深入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体要求,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综合研判,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按照分类管控的原则,实行梯次有序恢复全市(永丰县和泰和县另定)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稳妥有序恢复人员流动

解除临时出行管制,有序恢复人流物流车流,非必要不跨区域流动。继续做好跨区域流动人员管理,确保人员流动安全有序,守住入口关(含物流配送)。20类重点场所全面推广场所码并落实扫码查验,非经查验通过,不得入场,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永丰县和泰和县按属地防控要求严控人员流动。

二、严格来(返)吉人员管理

加强市外特别是风险地区来(返)人员排查管理,来(返)吉人员需提前三天向村(社区)或单位报备,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分级分类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省外来(返)吉人员须落实“落地检”。

三、严格管控聚集活动

减少非必要流动和外出,不扎堆、不串门、不聚会、不组织集体活动,继续暂停赶集、线下会议、培训、演出、展览展销、广场舞、宗教活动等聚集性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白事按要求向所属村(社区)报备,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四、有序复工复产复市复学

分批次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一)第一阶段 9月26日之前

1、园区企业、重点项目在完善“一企一策”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经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审核并报属地指挥部批准同意后,有序恢复生产。

2、药店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经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审核并报属地指挥部批准同意后,实行错峰、限流等方式有序开放营业。

3、理发店开放,服务期间需有序引导,人员不扎堆。

(二)第二阶段 9月26日零时起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加强职工返岗健康监测和落实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正常上班,食堂暂不开放堂食。

2、所有小区解除管控措施,人员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出入。

3、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物流快递、餐饮店、便利店等保障群众生活需要的市场主体,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开放,各餐饮场所继续暂停堂食。

(三)第三阶段 9月28日零时起

1、放开高铁、高速、铁路、长运等公交通道,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车辆,经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审核并报属地指挥部批准同意后,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恢复有序运营。

2、各景区景点,在制定防控预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经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审核并报属地指挥部批准同意后,按照预约、错峰、限量的方式,有序开放。

(四)国庆节后10月8日零时起

1、全市所有学校(幼儿园)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做好学生健康监测的基础上,恢复线下教学,教育培训机构暂停运营。

2、网吧、酒吧、KTV、影剧院、棋牌室、麻将馆、密室逃脱、剧本杀、电竞酒店、洗浴中心(足浴店、按摩店)等密闭娱乐场所,在完成场所环境消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经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审核并报属地指挥部批准同意后,有序开放营业。

3、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机构及各类监管场所继续实施封闭式管理;各类场所须严格落实“一测一扫一戴三查验”,即测体温、扫“场所码”、戴口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严格落实核酸检测

严格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重点区域、风险岗位人群及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按要求落实“一天一检”,“两天一检”等措施。

六、严格规范健康管理

有发热、咳嗽、流鼻涕等症状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药店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严格实名登记,诊所不得收治发热患者,发现发热等异常症状人员主动引导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各医疗机构严格规范发热门诊管理。

解封不等于解防,任何一个环节上的细小漏洞,都可能导致防控成果前功尽弃。请市民们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切实做好个人防护,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共同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特此通告。

吉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24日

关于调整县城区域疫情

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2年第26号)

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9月25日零时起,调整县城区域疫情防控有关措施,有序恢复县城区域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县城区人员有序流动。城区各网格单位继续坚持小区值班值守。广大居民群众在完成1次全员核酸检测采样后,以及严格落实“四查一戴一扫”(查体温、健康码绿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戴口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前提下,可在县城范围内有序流动,非必要不跨区域流动。

2.严格来(返)县人员管理。进出县城区的各路(桥)交通临时管制卡口暂不解除,确需跨区域外出务工、就学、就医等人群,持通行证、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有序流动。所有来(返)县人员需提前3天向社区(村组)报备,抵达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行“落地检”。

3.强化重点场所管理。全县所有学校(含幼儿园、托育机构)暂不复学,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继续暂停营业;各类宗教场所暂停开放;宾馆酒店、餐饮、棋牌室(麻将馆)、洗浴、电影院、KTV、舞厅、酒吧、足疗店、按摩院、游戏厅、网吧、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室内儿童游乐项目、景区景点等经营性场所继续暂停营业。

4.有序开放民生场所。保障群众基本民生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金融机构、物流、快递网点、理发店等公共场所,必须在设置场所码,并严格落实“四查一戴一扫”和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前提下,方可正常营业。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发现未按要求落实的,一律停业整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暂不提供堂食。

5.严控聚集性活动。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暂不举办大型会议、论坛、展会。夜市、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继续暂停。

6.压实企业防控责任。全面落实企业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员工管理,严格落实“四查一戴一扫”防控措施,员工实行封闭管理或“两点一线”闭环管理。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切实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自觉扫场所码,不聚集、不扎堆,配合防疫管理,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26日零时以后,将根据疫情形势,对相关防控措施进行动态调整。

吉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9月24日

关于井冈山经开区部分社区

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综合研判,自2022年9月25日零时起,对下列区域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金鸡湖街道岭上社区熊家岭村、肖家坊村、彭家坊新老居民点、彭家坊老村;其他区域梯次有序恢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人员流动,保障群众生产生活需求

1.已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村组,实行“一户一卡”出行购物。在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的前提下,每户每天可在规定时间内安排1人外出1次采购生活物资。居民采购有困难的仍按原保障机制解决。因故不能外出的重点人员家庭生活物资由社区代购。

2.已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村组,对外交通防疫服务点及各村组卡口暂不解除,人员原则上不离村、不离区。

3.已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村组,允许农民、农机和农业服务人员从事农业生产,保证水稻有人收割、农业稳产保收。

二、加强人员管理,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1.已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村组,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在本村组范围内可有序流动,所有居民原则上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

2.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有序配合开展核酸检测。

3.坚持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卫生习惯。

4.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和街道报备。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之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进行调整。请广大居民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控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密切关注官方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井冈山经开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24日

关于永丰县调整第三批乡镇

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综合研判,自2022年9月25日0时起,对下列区域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官山林场、鹿冈乡、上固乡、瑶田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人员流动

1.已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乡镇(场),群众在本行政村(社区)范围内可有序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有居民原则上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做好个人防护。

2.已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乡镇(场),实行“一户一卡、限时错峰”出行购物。在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的前提下,每户每两天可安排1人外出1次采购生活物资。

3.已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乡镇(场),生活物资原则上由居民自行安排采购,居民采购有困难的仍按原保障机制解决。因故不能外出的重点人员家庭生活物资由村(社区)代购。

4.对外交通防疫服务点及各村(社区)卡口暂不解除,按照要求查验人员进出。

二、有序恢复服务经营

1.农贸市场(菜市场)以及各类临时性早(夜)市、露天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暂不开放,餐饮店(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属地乡镇(场)指定的餐饮配送点除外)、快递外卖、烧烤店、夜宵店和影剧院、KTV、茶室、咖啡厅、酒吧、网吧、健身房、洗浴中心(含足浴店)、棋牌室、麻将馆、桌游室、密室逃脱、剧本杀场所和电竞酒店等室内密闭场所暂不开放。公交、的士、网约车暂不运营。

2.商超、宾馆、理发店以及药店、卫生服务站、诊所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有序开放,并签署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主管部门应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申请条件,制定审批流程,加强审批管理。经批准开放的经营场所,一律实行闭环管理,员工吃住均在经营场所。

3.商超落实每日消毒、垃圾日产日清、工作人员核酸检测等管理措施及“三查一戴”等防疫措施。实行限时(上午6: 00-下午18:00)开放,其余时间一律关闭。按50%的接待量严格限流,严防人员聚集。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安排人员在重点商超蹲点监督,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协助维护场外秩序。

4.宾馆落实每日消毒、垃圾日产日清、工作人员核酸检测等管理措施及“三查一戴”等防疫措施。县公安局负责监督宾馆防疫措施落实情况。

5.理发店严格控制店内人数,顾客不能在店内等候,店外等候人员不得聚集。

6.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药店不得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诊所(卫生服务站)发现新冠疑似症状人员,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不得瞒报,违者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7.经批准开放的经营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不得以“亮码”代替“扫码”, 未扫场所码一律不得入内。主管部门要对所有经批准开放的经营场所进行督查,对落实防疫措施不到位的及时要求整改或暂时予以关停。

三、有序复工复产复学

1.全县所有学校(幼儿园)暂不复学,线下培训机构继续暂停经营。

2.已恢复生产生活区域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有序恢复正常办公,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倡导干部职工实行“两点一线”闭环管理。

3.企业恢复生产经营须按管理权限,由园区管委会或辖区审批,“一企一策”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主管单位和部门应明确申请条件,制定审批流程,加强审批管理。

4.企业应向主管单位或部门为符合返岗要求(在县内已恢复区域,其他无疫情县)的员工申领上岗通行证,并安排车辆接驳。企业员工凭通行证返岗,返岗后在厂区内实行封闭管理。

5.企业货物运输继续实行闭环管理,由主管部门统一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运输组提出车辆通行申请,按相关程序审批。

6.未恢复区域以及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暂不返岗。各单位、企业要强化人员出入管理,加强员工健康监测。

7.阳性治愈人员在14天内、解除隔离人员在7天内(含3天居家健康监测时间)不得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要严格落实居家监测措施,防止再次出现交叉感染。

四、加强公共场所管理

1.对相关人员赋红黄码。

2.室内公共场所合理设置统一出入口,并做好明显标识,引导人员有序排队进出;在入口设置场所码,人员均须扫场所码进入(查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测体温),禁止红黄码人员进入公共场所。

3.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月子中心、精神卫生机构等特殊机构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4.各类宗教场所暂停开放。

五、分类落实核酸检测

1.商超、宾馆、理发店、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属地乡镇(场)指定配送的餐饮点以及药店、卫生服务站、诊所等人员密集且流动性大的公共服务场所、重点区域工作人员,实行“一天一检”。

2.环卫、保洁、保安、运输、水电煤气等风险岗位人群,实行“一天一检”。

3.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实行“一天一检”。

4.经批准复工的企业员工,由园区按要求组织开展核酸检测。

5.“两回”人员按照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并按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消杀与核酸检测。

7.建立重点区域、风险岗位人群及一线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管理台账,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六、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

1.除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工作会议外,暂不举办培训、论坛、展会、宴席等活动。

2.暂停广场舞等聚集性休闲体育娱乐活动,由县公安局、县城管局等部门及社区进行监管。

3.坚持喜事缓办、宴会不办,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4.丧事简办,殡葬场所守灵厅等丧事活动人数限制在10人以内。

5.未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或批准的聚集性活动,一律不得举办。

七、加强来(返)人员管理

1.按照“外防输入”原则,实行跨区域流动管控,加强外地特别是风险地区来(返)人员排查管理。

2.车辆进出本县,按照现行办法管理。

3.外地返乡人员按防疫有关规定执行。

4.已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乡镇,人员原则上不离乡、离县,确需离乡、离县的,须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由所在村(社区)审核登记《永丰县已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乡镇人员离乡、离县通行证》(包含姓名、身份证号、通行时间、通行路线等,参考附件1),到所在乡镇(场)审核盖章签发,一人一证,各卡口要核对无误后放行。未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区域内外地滞留人员和其他特殊需求群体需离县的,必须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所在村(社区)、乡镇(场)审核并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防控组审批同意后予以放行(参考附件2),并提前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落实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如遇突发疾病、孕妇生产等特殊紧急情况,由辖区防指(卡口)研判后审核放行。

5.居民外出就医、就学需求,按相关文件执行。

八、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1.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有序配合开展核酸检测。

2.坚持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卫生习惯。

3.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解除静态管理不等于解防,任何一个环节上的细小漏洞,都可能导致防控成果前功尽弃。解除静态管理区域要进一步压实属地、部门、单位、村组(社区)、个人和家庭“五方责任”,从严从紧从细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共同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永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24日

附件:1.永丰县已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乡镇人员离乡、离县通行证(参考样式)

2.永丰县未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乡镇人员离县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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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和县城区实行

全面管控的通告

自9月23日我县城区和农村实行强化管控以来,广大居民充分理解、积极配合、主动参与,有力支持了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排除风险隐患,控制疫情扩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家、省、市防疫工作有关要求,经专家分析研判,决定自2022年9月25日早5时起,对泰和县城区实行全面管控。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全面管控期间,除核酸检测、医疗救护、城市保供等工作人员外,全体居民居家,小区封闭管理。继续实行交通管控,全县除保供、防疫、公安车辆外(凭证通行),其他社会车辆严禁流动,让社会面真正静下来。

2.除保障居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外,所有企业一律居家办公。除指定超市外,其余各类经营性场所暂停营业。有住院条件的医疗机构及诊所、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

3.全体居民积极配合每日核酸检测,有序完成采样工作。检测时,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不逗留。风险区域人员在家等待医护人员上门核酸采样。

4.全体居民要主动做好个人防护,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除核酸检测外做到“足不出户”。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遵守管理措施、核酸检测等防疫要求,扰乱秩序、造谣生事以及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管控既是居民应尽的义务,更是保护自身的需要。暂时的“管控”是为更快更好地“活跃”。希望广大居民继续理解配合,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及时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保持积极健康心态,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齐心协力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歼灭战。

泰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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