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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纾困解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清廉园区建设,进一步规范园区部门涉企检查、调研、参观等行为,制定了五条硬措施支持企业生产发展,让企业投资放心、创业安心、发展顺心。

一、实行企业“宁静日”制。每月1日至20日为企业生产经营“宁静日”,“宁静日”期间,除省、州统一安排部署的检查和涉及安全环保等其他突发性事件原则上不得入企开展任何检查,检查活动应集中安排在每月26日至月底。

二、实行检查报备制。涉企检查的部门要提前2个工作日填写《入企检查审批表》向区优化办申报同意后方可开展检查,涉及安全环保等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需要开展应急性执法检查的,可先行到企业检查。检查结束后,企业相关负责人将填写《部门检查满意度情况表》和涉企检查的部门要如实填写《入企检查情况报告表》,并报送区优化办备案。

三、实行打捆检查制。对企业的检查要坚持同类合并、杜绝重复、务实高效的原则,除安全环保等突发性事件外,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采取联合打捆检查,禁止随意、多头、反复入企检查,检查结果要通用互认,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四、实行企业预约制。严禁以调研、座谈、服务等为名变相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确有需要提前2天与企业对接,需征得企业负责人同意,入企考察参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不得强求企业负责人接待陪同。一般性座谈会原则上不得通知企业负责人、分管生产经营(或者安全生产)相关负责人参加。

五、实行“接诉即办”制。包联领导、责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要全面落实包联帮扶服务责任,坚持以企业需求为第一需求,常态化开展“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活动,做到有求必应、接诉即办、无事不扰,全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护商的良好氛围。

违反上述规定视为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破坏园区营商环境,将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来源:湘西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