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谢谢,真是太感谢了,没想到你们真的把问题查清楚了,还来退我们的钱哟,……”9月27日,在盐津县普洱镇黄坪村召开的纪检监察机关收缴违纪资金退还群众会上,黄坪村荆竹社村民付某从普洱镇纪委书记肖渊同志手里接过清退的违纪款时,脸上堆满了笑容,嘴里不停的说着感谢的话。与她一起收到退款的还有普洱镇黄坪村荆竹、河坝等4社32户村民。
2022年5月,普洱镇纪委收到由盐津县纪委监委移交办理的群众举报件,反映时任黄坪村荆竹社社长王某违反廉洁纪律,侵占群众退耕还林面积领取补助金问题。
经查,2019年,盐津县普洱镇开展退耕还林工作时,根据安排,由各村护林员通知各社社长汇总上报退耕还林平差亩数。王某作为黄坪村荆竹社社长,负责收集汇总上报荆竹社农户的平差亩数,荆竹社农户的平差亩数共计51.9亩。在汇总上报过程中,王某私自将自家亩数报为7亩,并将其他农户上报后剩余的11.2亩报到自己妻子熊某名下,以此来套取退耕还林资金。通过普洱镇林业站2022年二次平差数据发现,王某户实际退耕还林面积为3.02亩,其余面积均属侵占荆竹社其他农户的退耕还林面积,共15.18亩。2021年9月29日,盐津县兑现第一批次退耕还林补助款,每亩500元,王某共计多领取退耕还林补助款7590元。随后,普洱镇纪委对王某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某本人主动辞去黄坪村荆竹社社长职务。
2020年以来,普洱镇纪委聚焦群众难点、痛点、堵点,围绕扶贫、民生等领域,深入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截至目前,立案3件,结案3件,共清退群众违纪款5.69万元。与此同时,镇纪委坚持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做深做实做细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通过在镇、村和小组会议上通报案情,增加干部、群众对身边人身边案的知晓度,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让干部充分认识到“莫伸手,伸手必被抓”;通过现场清退违纪资金,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效。今后,普洱镇纪委将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以敢啃硬骨头的决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从严从快坚决查处群众身边腐败案件,切实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来源:普洱镇作者:杨荒、吴梦缘、大盐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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