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夫妻之间最后一次博弈。
很多夫妻在离婚时,已经准备“老死不相往来”,为了未来生活得更好一些,转移或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更有甚者伪造债务,坑骗对方。
在对方不断损害自己财产利益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哪些措施应对这种行为呢?
家理律师从专业的角度结合多年的实战经验,与大家一起聊聊离婚财产保全这个话题。
1.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也叫诉讼保全。
它是为了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人民法院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对财产采取限制处分的一种强制措施。
简而言之,就是冻结银行存款、查封房屋和汽车、扣押重要物品……
这样,一方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就取不出钱了,被查封的房屋和汽车就不能转让了。
一般来说,财产保全分为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
法院既可以根据我们的申请启动,也可以依职权启动。
诉中保全是离婚案件中普遍采用的保全方式。
2.离婚诉讼可以保全哪些财产?
一般而言,房产、银行现金、车辆、股票账户、保单、公司股权等都可以申请保全。
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查封财产时,需要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财产线索,比如房产证号、银行卡号等。
这个阶段法院通常不会主动查控对方的所有资产,一般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启动。
3.财产保全的流程
⑴收集对方财产线索
法院不会为当事人查找需要保全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例如:
①银行账户,要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
②房产,则要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
⑵准备相关材料
一般需要申请人提交保全申请书、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或保证书(非必须,视法官要求而定)。
⑶递交材料
①确定管辖法院;
②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
③缴纳保全费用。
4.其他注意事项
1)除了向法院申请查封房产,还可以向房产管理局提出不动产异议登记。
这样可以避免对方有恶意转移房产的企图。
先向房管局申请异议登记,并马上起诉,同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这样可以确保房产不会被恶意转移。
2)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担保。
法律规定,对于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诉中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但在实践中,为了规避风险,法院往往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3)是否需要申请财产保全,建议提前咨询专业律师。
离婚诉讼分割财产时,如果对方有转移财产的可能性,申请保全才有意义。
否则如果不判离,与担保和保全等有关的费用可能就白花了。
可见,申请财产保全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处理才能事半功倍。
在离婚诉讼案件中,有相当多的人不了解财产保全制度,结果错失良机,在离婚诉讼中处于被动地位,导致自己的合法财产遭到侵犯。
了解并掌握一定的财产保全法律知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是很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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