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幅一拉,桌椅一摆,在庄严的国徽下,一个简易的巡回法庭被搬进了社区,搬进了老百姓熟悉的地方,一场简单却不失庄严的案件庭审就这样开始了。

原告许昌某广告公司在2021年与被告许昌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广告投放合同,其中广告费和制作费共计57500元,原告公司在履行合同后,被告公司却迟迟未能如约支付相应款项,原告公司遂诉至法院。

在现场巡回审理中,法官郑艳媛在梳理原被告双方的争议后,就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分析,并从履行合同、诚信经商的角度耐心细致的与双方进行了沟通,考虑到双方均为公司企业,便从减轻企业诉累的角度建议双方进行调解,双方企业经过法官建议,纷纷表示愿意接受调解。随后,在法官郑艳媛和魏都区法院专职调解员吴海燕、陈亚丽、王彩虹几人的共同调解下,双方企业最终握手言和,被告公司愿意在年底前一次性支付被告公司全部款项。

魏都区人民法院东城人民法庭副庭长 郑艳媛

今天我们开庭这个案件是一个合同纠纷案件,本身的争议并不大,为什么会选择这个案件进社区进行巡回审判呢?原因就是原被告,双方当事人都具备诉讼能力,走进社区走近百姓,让大家了解一下法庭审理的程序。

把法庭搬到社区,让老百姓也真实的看到了庭审现场,进行了普法知识。

社区居民

今天通过现场旁听,让我们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法律在生活中的大用处,以后我们也要学法懂法,真正当个法律的明白人。

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魏都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自开展以来,始终以践行司法为民为宗旨,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充分发挥巡回审判作用,把法庭搬到村民身边,让司法更“接地气”,进一步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许昌市东城区半截河办事处东方明珠社区书记 马艳丽

巡回法庭走进社区用最通俗易懂的语言,把法律条文讲到的群众的心里,让群众知法懂法用法。这对我们社区日后工作的开展来说,也是一种帮助。可以说吗,这种模式是用活了枫桥经验,让矛盾在社区就能够化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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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许昌零距离

记者:白玉桦 召辉

编辑:张军

审核:郝莺

监制: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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