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上看到一个话题:
“我女朋友想拍私房照,但摄影师是男的,我很担心安全?”
一位女网友留言称:
“你的担忧是对的!你可能不相信,我竟然在微信群里,买到过自己的裸照。当初摄影师信誓旦旦保证,绝对不会外流……他们想的不是约拍,而是骗拍!”
可见,在龌龊的私欲面前,信任与承诺是多么脆弱!
然而,与这位女网友的被“骗拍”相比,另一位名叫小禾(化名)的女孩,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她在拍私房照期间,被灌酒后遭到性侵,就连“菊花”都未能幸免……
人妻私拍被性侵
反倒遭受指责
前不久,一位名叫小禾的女孩,在某书分享了她噩梦般的一段经历。
小禾表示,今年8月,她想拍摄一套个人写真,便找到了一家摄影工作室。
起初拍摄很顺利,谁料摄影师突然向小禾提议,她比较适合拍性感风格的写真。
年轻的小禾,想要尝试新风格,也希望为青春留下美好回忆。出于对摄影师的信任,她同意了,并约好当晚拍摄。
在去往拍摄地路上,摄影师又建议小禾喝点酒,微醺的状态拍摄效果更好。
由于小禾平时也偶尔喝酒,她未做多想便照做了。
但接下来的事情,却让小禾悔恨终生!
拍摄开始后,摄影师不断要求她摆些大尺度动作,虽然她有些反感,但想到是拍摄需求,便没有反驳对方。
见小禾没有拒绝,摄影师的要求越发过分,甚至让小禾摆出类似“Z慰”的姿态,辩称是为了“捕捉面部神情”。
此刻,小禾已经意识到“不对劲”,但由于酒精的作用,加上双方力量悬殊,她无法做出反抗。
于是,对方越发大胆,开始摸小禾的嘴唇、大腿,甚至是私密部位,直至强行与小禾发生关系。
之后,小禾果断报警,并在网上放出与摄影师的聊天记录。
截图中,小禾问摄影师:
“我是你睡过最漂亮的吗?”
“你说我会有罪恶感吗?我已经结婚了唉!”
“你当时说了不和我发生关系,为什么还是做了?”
两人的对话曝光后,网友们反应却并不友好。
有网友表示:既然是在强迫下发生关系,为何两人聊天却像是恋人,充满了暧昧?
对此小禾解释称:这样做是为了套话,让对方承认是强迫自己发生关系。
小禾还补充:由于没有外伤,无法证明对方是暴力强迫她,所以只能用这种方式,况且,她作为已婚女性,没有动机与见面才一天的陌生男发生关系,更何况还付了拍摄钱给对方。
但小禾的解释,并没有让质疑声停止,无奈,她只好将账号注销,后续进展也不得而知。
小禾之所以曝光此事,是为了提醒其他女性,谨防夜晚私拍的风险。
其实,不仅是夜晚私拍有风险,单单私拍本身,就暗藏着极大的危险和不确定。
为给青春留驻纪念
却成了一辈子的伤痕
如果在搜索引擎输入“私拍、女性”等关键词,会发现因私拍受到侵害的女性,并不在少数。
一位名叫璐璐的女孩,还有2个月就要到18岁,为了给自己一份特殊成年礼,她选择拍摄一套“个人写真”,定格自己最美丽的青春。
在一个“模特摄影合拍群”,她认识了摄影师林某。
因为两人聊得“投缘”,便约定第二天拍摄。
为了增强拍摄效果,林某特意叮嘱璐璐,可以喝点酒“壮胆”,尽情展现自我。
毫无防备的璐璐,没有拒绝林某的“好意”,还主动告知对方,自己只能喝一罐啤酒,喝多了会头晕。
真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9月23日上午,两人约好到南京秦淮区一家酒店拍摄。
拍摄前,林某故意怂恿璐璐喝下两罐啤酒,璐璐也并未拒绝。
不一会,她便醉态显现,失去了自主意识。
窥伺已久的林某,趁机对她实施性侵,还拍下大量视频。
更无耻的是,林某在案发前后,四处炫耀自己要拍00后“处女”,更大言不惭“酒是个好东西”。
可见,林某的恶行不是一时冲动,而是蓄意已久!
直到璐璐回家后,这才发现异样报了警,经法官审理后判处林某有罪。
林某却大声疾呼:摄影师与模特发生关系,是这行的“潜规则”!
林某巧舌如簧,想将性侵模糊成潜规则,借此逃脱罪责。然而,他拍下的性侵视频、聊天信息,以及他诱导璐璐醉酒的事实,却成了他犯罪的铁证。
最终,林某因强奸罪被判刑4年半。
事情曝光后,评论区争议不断:
“为何主动告诉男人自己的酒量,这不就是明摆着告诉别人:来灌醉我吧?”
“作为女人,对男人一点防备心都没有,这下长记性了吧!”
“说不定就是价格没谈好,闹翻了呢?”
不得不说,这些网友的言论非蠢即坏。
虽然在大众认知中,“私拍”带着强烈的性暗示,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又需要作出亲密指导。但这并不代表着,侵害女性就是理所当然,更不是某些人犯罪的理由!
如果因为受害者年轻单纯,就一味将脏水泼向女孩,这不仅是在包庇纵容施害者,更是在向受害者伤口上撒盐。
受害者有罪论,本质上是一种软弱,这无异于在助纣为虐。
受害者有罪?那施害者呢?
电视剧《消失的孩子》中,乖乖女林楚萍就是个“完美受害者”。
由于原生家庭非常和睦,成年后的她性格温柔、单纯善良。
然而,即便是这样一个安分守己、时刻与异性保持分寸的女性,还是遭到了伤害。
这天周末早上,林楚萍从床上醒来,发现自己头昏脑涨,大脑一片空白,对前一天的事毫无记忆。
但有一些异常,却引起她的警惕:家中窗户被打开,睡衣领口被解开,下体还感到肿胀疼痛。
种种迹象让她意识到:有人来过自己的房间,并用迷药迷奸了自己。
于是,她决定向警方报案。
就在到达警局时,她却退缩了。
当看到唯一的女警离开后,她非常地害怕无助,比起被人议论和怜悯,她情愿将此事永远藏在心底。
从此,内心笼罩着阴影的她,衍生出强迫症行为:每晚睡觉前,必须插上三道门锁,并反复确认窗户是否锁好。
过了一段时间,她内心的恐惧仍未消散,这让她明白:只有将那个藏在黑暗里的恶人找出来,她才能开始新的生活。
于是,她再次走进警局,勇敢地报了警,让恶人最终伏法。
而这个让她苦不堪言的人,竟然是她的邻居!
原来,他在帮林楚萍装修房间时,偷偷将自家衣柜与她的闺房打通,然后神不知鬼不觉溜进来性侵她。
所以,尽管林楚萍做得足够完美,却依然没有逃脱恶魔施害。
可见,“受害者有罪论”是多么荒唐可笑!
比利时的怀安特-希伯特博士和布罗克曼女士,曾经举办一次名为“你当时穿什么?” 的特殊展览。
在展会现场,展出的都是性侵受害者当时所穿的衣服。
“ACU军队的军装,我当时还带着枪!按理说,足以防止任何狗血事发生。”
“T恤和牛仔裤,这事儿发生过三次,三个是我生命中不同的人!每一次我都穿着T恤和牛仔裤。”
“牛仔裤T恤,牛仔裤,牛仔裤!当我告诉别人时,他们好像都很难理解。好像他们听不懂我在说什么,也不明白我说的是什么衣服!简直好笑。”
这次展览会的举办,颠覆了大多数人的认知。
这些被性侵的女孩,并没有行为放纵、穿着暴露。相反,她们大多只是学生,衣着平常,有些甚至非常中性化,但罪犯并未因此放过她们。
想起一句话:
“恶魔不会因为你是纯洁的天使,而对你网开一面,相反他只会继续做恶魔的事。”
被性侵,并不是受害者的错,她们唯一的错,只是错误地与魔鬼相遇。
所以,请别将批判的弓箭射向受害者,而是要对准那些邪恶的魔鬼。
慈善企业家Anu Jain曾说:
“安全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不应该被视为女性的奢侈品。”
一旦出现性侵案件,很多文章大多都教育女性如何保护自己,评论区也喜欢将责任推到女性头上,鼓吹“受害者有罪论”。
诚然,女性的警惕性很有必要,但舆论的导向,应该更多地鞭挞心有邪念的恶人,我们的法律,更应该严惩那些犯罪的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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