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独有偶,涉及一起金融案件的被执行人李某某,乘车经过榆林北高速路口时,同样被公安民警排查出来并当场控制。被带回的李某某称其虽然是借款人,但实际该借款的用款人系本案的被执行人(保证人)刘某某,其立刻联系刘某某协商还款事宜,经协商后当场向府谷农商银行偿还4万元,剩余部分达成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

“塞上雷霆”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府谷法院积极转变执行思路,主动借力,同公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破解执行中“人难找”的难题,扭转法院单打独斗局面,有效提高了执行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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