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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调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

贷款利率的通知

10月1日起

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下调0.15个百分点

全文如下

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要求,现就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特此通知。

附件:《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解读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9日

附件见下文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解读

制定背景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我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15个百分点,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

政策调整前后利率对比

目前,我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年利率)为5年期以下(含5年)2.75%;5年期以上3.25%。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期以下(含5年)3.025%和5年以上3.575%。

调整后,我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期以下(含5年)2.6%,5年期以上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维持不变。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时间

根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51267-2017)等规定,公积金利率调整时间如下:

(一)2022年10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二)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未到期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原合同利率,不进行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于2023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视为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家庭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不含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房)数量为零;

(二)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家庭的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没有未结清的住房按揭贷款记录;

(三)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没有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提供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声明》如实申报无住房。

根据《关于印发<云浮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房金〔2021〕46号),购建房家庭是指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或房屋产权共有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来源: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蔡安妮

一审:林伟志

二审:萧湘平

三审:羽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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