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以下位于定安居丁的抵债资产进行转让处置,现予以公告。资产名称:〔2021〕琼0106民初118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抵债土地使用权权益及房产所有权权益。数量及坐落:位于定安县居丁镇东线高速路南丽湖分口旁,房屋所有权证项下2685.7m2房产所有权权益及土地使用权证项下共54306.76m2(81.46亩)土地使用权权益。特别提示:上述资产为经法院判决获得的抵债资产权益,资产权益存在的瑕疵和收购后能否达至预期收益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公告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交易对象应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支付转让价款的能力,资金来源合法,可承担购买资产后所带来的风险等条件,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公告方联系。联系方式:周先生 68582221。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81号南洋大厦23楼。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17766939666。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本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特此公告。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