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强了,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了”。许多地方和部门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基层治理的有效性,事关社会治理的有效性,也事关国家治理的有效性和党执政的稳定性。基层的管理和服务能力越强,社会治理的基础就越牢、越坚实;反之,就会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加强社会治理的基层基础工作,就必须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乡村振兴的关键一环在于我党的治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健全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东南西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必须要坚持和强化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要按照“三治结合”的要求,进一步理顺领导体制,加强村级党组织对其他各类组织的领导,鼓励和推动村党组织书记、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或党员担任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负责人。要加强村组干部、党小组队伍建设,逐步提高村组干部中党员干部比例,以自然村、行业领域为区块建立党小组,加强和规范基本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积极发挥党小组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要加强村党组织对服务群众资源的整合利用,建立和完善村党组织为主渠道的公共服务政策和资金使用体系,真正推动“好事让基层组织去办,好人让基层干部做”,不断增强村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推动形成“乡风文明、自然和谐”的乡村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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