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战友大家好,山东省发布通知,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补助的标准,其中包括两参人员,是再一次的提高标准。
我们看到近日山东省这边,由三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三个部门以退役军人事务厅牵头,然后包括省委组织部和省财政厅,调整的日期是从今年的八月开始,对部分优抚对象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进行调整。
首先,是全国普调。
从山东省这次公布调整的背景来看,是在全国层面明确了调整的基础之上,山东省这边及时的安排下发了通知。调整的对象当中,实际上包括的范围是比较广的,当然其其中大家可能比较关注的包括残疾军人,还有就是我们所谓的三属,包括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等等。而后面的一些,包括我们农村的老战友,可能比较关心的是在像老复员军人,以及我们满60周岁以上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等等,这些普遍性的调整标准的对象,大家都非常的关注。
其次,上调幅度不一。
我们具体来看一下,举个例子,比方说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以及其他的伤残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等等,他分的等级有十级,其中最高的等级,一级残疾的是因战致残,这种一年可以达到116270元。我们再看一看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的标准,分了具体的情况,烈属一年是36910元,因公牺牲军人遗属一年是31410元,病故军人遗属是29280元,其中烈士遗属比例是最高的。
第三,然后其中有一点可能大家比较关注的就是两参人员。
举个例子,比方说参加核试验的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每个人每月都在提高,具体的是参加核试验的每个月提高50元,提高到了每个月是800元,这个标准基本上还是可以的,类似于是参战参试的退役军人,每个月的标准相对来讲还是比较高的。
这个补助的日期是从今年的八月开算,那么战友们补助到位没有呢?请及时地反馈相关的情况,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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