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农民何老汉四处借钱贷款7万元,好心将山路拓宽,帮助村民对外通行,却别人匿名举报,森林公安认定何老汉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责令其恢复原状并罚款4万元。
何老汉住在山腰,出行只能靠荒山上的小路,10多年里物资主要靠人背马驮,遇上下雨更是无法通行。此后,老汉承包山里的土地,为实现货车运输,老汉自费贷款将小路加宽,道路拓宽后却被人举报,最终被处罚4万并要求恢复原来的路。
老汉认为,原来的路是荒地,周围村民无法通行,道路两旁没有树木和杂草,自己修完路后,村民不但可以将货物运输出去,更是为村民造福,做公益。于是将森林公安起诉至法院,最终法院还是判决老汉败诉。(来源红星新闻)
@王仪律
这个事情发生在2020年,出现在网络上后引起了巨大的讨论,几乎所有的网友都一致的站在老汉一边,自费做好事,帮村里修路,为何却被认定为违法,还要被罚款4万,这不是让好心人心寒吗?
何老汉也无法理解,所以起诉了森林公安,即便是法院判决何老汉败诉,但是老汉当时也没有缴纳这4万元罚款,更是没有将拓宽后的路恢复成原来的小路。
1、老汉有没有权利去拓宽山路?
老汉应该是个有理想的人,1999年已经和村里签订了荒地承包协议,以2元的价格承包村里5亩荒地共计30年,并且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村里的荒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村集体可以将荒地承包给村民,但是村民对荒地仅仅只是享有使用权,不能对土地的现状进行变更。因此,原则上何老汉是不能依据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来拓宽道路的。
2、老汉为什么会被处罚?
老汉当时将昌847米、宽1米的小路,成功拓宽到3.5米,面积近3千平方米。而根据当时村里对该处荒地的性质认定,土地为集体所有,用途为用材林及经济林。
而根据《森林实施条例》规定,需要对林地进行使用的,需要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审核同意后,还要预交林木恢复费,在取得同意用地书后进行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否则就不能对林地有任何的变动。
何老汉就是吃了没有向林业部门审批的亏。虽然说自己拓宽的只是荒地,但实际上虽然没有长树,但用地性质上属于林地,根据规定,林地上的道路在未经依法批准变更为公路等建设用地的,其地类性质仍然属于林地。也就是说小路也是林地,也需要审批后才能拓宽。
因此,法院最终的认定从法律上来说是合法的。何老汉在没有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以及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集体林地上私自扩建道路,属于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确实是违法行为。
3、处罚老汉4万是不是不合理?
老汉贷款7万去修路,修好了却被罚款4万,从情感上确实是无法接受。但是从法律上来说,可能确实是没有问题的。
森林法规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而四川省规定,可以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20元以上25元以下的罚款。老汉非法占用林地近3000平米,处罚四万是符合规定的。
4、修好的路必须要恢复成小路吗?
处罚决定是恢复原状并且罚款4万,罚款也就算了,修好的路对村民有好处,在恢复成小路岂不是浪费。其实对于这种恢复原状的处罚,法律是宽容的饿,如果能够恢复则恢复,如果无法恢复需要继续履行,法律规定是可以要求何老汉交齐罚款后,再到林业部门补齐手续,不用在恢复。
这件事情确实是一个教训,做好事也需要合法。何老汉为村里修路,没有向村里报告,也没有依法办理手续,即便是村里人都体谅他为他求情,但法律面前确实是无能为力。
如果早知道修这条路的代价如此之大,何老汉还会去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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