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提供的疑点数据,我省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前退休问题专项核查,发现韶关市黎某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档案中记录的特殊工种工作经历与其同时期真实工作履历不符,公章存疑,真实工作经历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涉嫌伪造个人档案材料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骗取社保待遇。随后,当地人社部门将案件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2021年12月8日,黎某因犯诈骗罪被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1)粤0203刑初284号〕认定,2019年10月,黎某使用伪造的1983年至1992年在韶关市某厂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经历材料,到韶关市武江区社保中心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骗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019年11月至2021年5月,骗取社保待遇共计58371.31元。截至目前,被骗领的社保待遇已全额追回,罚金已缴纳完毕。

案件警示:通过伪造或者变造个人档案违规办理提前退休并领取社保待遇是骗保行为,骗取金额超过四千元(二类地区)或六千元(一类地区)以上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我省社保基金监管部门将借助社保基金监管系统和稽核系统定期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等高风险业务开展监督检查。广大参保群众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应诚信守法,自觉抵制欺诈骗保行为。

如有发现欺诈骗保,欢迎知情群众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768-12345

来源丨“广东人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