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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公租房居民朋友们:

按照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10月19日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服务中心业务大厅恢复办理相关业务。前来办事居民群众要严格遵守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鄂尔多斯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19日

来源: 鄂尔多斯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服务中心

编辑:郭庆 审核:李臻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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