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安最新通报

当前,抗击新一轮疫情正处于关键时期,更需要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持续巩固前期防控成果。公安机关对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将继续严厉打击。

现通报第四批典型案例:

情形一:故意隐瞒行程轨迹

10月16日,北仑大碶街道新冠病毒阳性确诊人员干某某、马某某在防疫部门流调时,故意隐瞒部分区域行程轨迹,造成疫情传播重大风险。干某某、马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情形二:拒不执行关停措施

10月16日,江北宏图网吧在明知政府已经发布相关通告,仍违反规定营业,造成人员聚集,公安机关对该网吧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

10月17日,宁海跃龙街道银河路5号2楼棋牌室在明知政府已经发布相关通告,仍违反规定营业,造成人员聚集,公安机关对该棋牌室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

10月18日,余姚市梨洲街道谭家岭东路747号足浴店在明知政府已经发布相关通告,仍违反规定营业,造成人员聚集,公安机关对该足浴店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

情形三:散播虚假涉疫信息扰乱公共秩序

10月15日,北仑新碶街道舒某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散播虚假涉疫信息,因其情节较轻且认错态度较好,公安机关对舒某某予以批评教育处理。

10月16日,北仑新碶街道施某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散播虚假涉疫信息,因其情节较轻且认错态度较好,公安机关对施某某予以批评教育处理。

10月18日,北仑大碶街道李某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散播虚假涉疫信息,因其情节较轻且认错态度较好,公安机关对李某某予以批评教育处理。

宁波市新增4例确诊病例

9例无症状感染者

10月19日13-19时,宁波市新增4例确诊病例、9例无症状感染者,均为集中隔离点发现,系已通报北仑疫情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时空伴随者,已第一时间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涉及我市范围内的公共场所轨迹如下:

病例127(确诊病例):

10月15日-16日:新碶东河路645号、华山路290号、华山路284-286号、中心公园。

病例128(无症状感染者):

10月14日-15日:大榭海文花园西区、大榭一桥与滨海南路交叉口、大榭东岙路88号。

病例129(无症状感染者):

10月16日:大榭海文花园西区。

病例130(确诊病例):

10月14日-15日:大榭海滨花园、大榭横江路11号、海湾菜场。

病例131(无症状感染者):

10月15日-16日:大榭海文花园西区、豪都花园。

病例132(确诊病例):

10月14日-15日:大榭信拓路266号、大榭环岛北路188号、大榭滨海南路信榭大厦。

病例133(无症状感染者):

10月11日-13日:新碶丹桂苑小区、大碶人民北路388号、新碶新大路298-2号;

10月14日-15日:新碶丹桂苑小区、早安农场(新大路店)、新碶白杨路56号。

病例134(无症状感染者):

10月14日-16日:新碶惠金家园、新碶菜市场、枫丹新悦小区、珍宝公寓、明州西路275号、新碶向家村村委会、北仑中医院门口。

病例135(无症状感染者):

10月15日-16日:大榭海文花园西区。

病例136(无症状感染者):

10月15日-16日:新碶贝碶村。

病例137(无症状感染者):

10月15日-16日:大榭兴港路36号、榭西邻里中心。

病例138(确诊病例):

10月12日-16日:小港江南东路136号、北仑区体艺中心、戚家山江南东路57号、北仑区黄山西路236号;

10月17日-18日:小港江南东路136号、小港江南路136号、北仑区体艺中心。

病例139(无症状感染者):

10月14日-16日:小港港城嘉苑、戚家山菜市场、小港东海路57号、戚家山桥东街19号。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涉疫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有市外旅居史的来(返)甬人员,要通过返甬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基层组织报备,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严格落实省内市外来(返)甬人员抵甬后“3天2检”和省外来(返)甬人员抵甬后“3天3检”的核酸检测要求,特别是省外来(返)甬人员应在抵甬后第一时间开展一次“落地检”。

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9日

来源:宁波公安、宁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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