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江西老人汪康夫因病去世。

在他80年的人生里,有44年都在申诉洗刷自己的强奸罪名。

很难过看到这条新闻。

汪康夫来说,漫长的煎熬终于结束了。

让人遗憾的是,最后他也没能等到属于自己的正义。

01

故事要从56年前讲起。

1966年,24岁的汪康夫,正在江西省莲花县琴水小学,担任五年级语文老师。

在此之前,他已经在学校工作了7年,他上课认真负责,受到学生欢迎。

这7年,是他生命中最舒展的岁月,身为国民党中校的儿子,他为自己被新社会接纳而高兴。

然而工作上的努力和低调,并没有让他躲过时代的风暴。

1966年5月的一天,教导主任带着当地社教工作队,将24岁的汪康夫带走,理由是家庭成分不好。

然而到了拘留所,汪康夫才知道,罪名是有人举报,说他强奸了12名女学生。

汪康夫拒不认罪。

一周后,《关于汪康夫犯罪行为的调查情况》等三份由学生具名画押的调查材料,摆在了他面前。

随后,莲花县人民法院以强奸女学生两名、猥亵女学生十名的犯罪事实,对汪康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汪康夫表示不服,上诉至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在法庭上,汪康夫不认罪,他在二审宣判笔录上写下:“我没有强奸女同学。”

同年年底,吉安地区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从此,汪康夫开始了10年劳改生活。

02

1975年出狱后,汪康夫无法面对周围人的指指点点,整日把自己关在家里,极度痛苦。

用他的话讲:

“在农村生活,大家都认识,信誉比什么都重要。我身败名裂了,出狱以后的生活是生不如死,度日如年。”

在家一关就是整整三年。

这根刺,扎得汪康夫太深了,他入狱前的土地被邻里分去,出狱后也不敢索要。

直到1978年风暴过去,全国下发文件,要平反历史遗留的冤假错案。

汪康夫觉得自己的罪名可以洗清了,便开始联系曾经指证他的女学生,尝试着翻案。

1978年,汪康夫委托律师,帮他从法院调取案宗。

查看后方知,当年判他入狱的证据,仅仅为口述证据

一份《关于汪康夫强奸女学生的调查报告》,外加一份社教工作组的总结,并无作案工具及证人出庭指证。

而更加荒唐的是,汪康夫联系到的2名受害者,并不知晓汪康夫入狱是与自己有关,都以为当年汪康夫的突然消失,是被学校调动到其他地方工作了。

后来,汪康夫当时的班长,联系到了10名涉案学生(另外2人,1人死亡,1人失联),均否认被强奸。

10人一同供述当年发生的事情:她们被教导主任带走,手把手写下被强奸的供词,甚至有些还不知道自己“被强奸”过。

受害者亲口承认,强奸、猥亵都是凭空捏造。

汪康夫看到了希望,他整理好材料,去法院申诉,然而得到的却是一次又一次被拒绝。

1980年,虽然有疑点,但法院还是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驳回了汪康夫的申诉。

在第一次申诉失败之前的1979年,石市小学校长觉得汪康夫是个老实人,又深知他的教学水平,邀请他做语文代课老师。

汪康夫再次成为一名出色的老师。几年后,汪康夫被选拔到县里比赛,获得“全县小学语文最佳一堂课”一等奖。

他也迎娶了妻子周三英。结婚前,周三英问汪康夫:“当年你到底有没有碰过女学生?”

汪康夫回道:“没有,哪怕到死,我也会继续申诉。”

1986年,在汪康夫的持续申诉下,江西省吉安地区的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了此案。

但很诡异的是,在1987年,法院又驳回了申诉,称汪康夫的申诉,是与被害女同学串通取得的,不能作为申诉证据。

汪康夫不服,继续申诉。

几十年间,汪康夫聘请过6位律师,申诉信在莲花县人民法院、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机构往复辗转。

03

一直到2016年,江西电视台把汪康夫的故事,搬上了荧屏。

那些“受害”的女生,也面对镜头说出了当年的情况。

“受害人”洪仔妹说:“强奸我,我还会嫁得这么近啊?”

“受害人”李莲新说:“是教导主任强加给我的”

李莲欣回忆说,当时一位老师将自己关在办公室里,必须交代问题才能出去。

李莲欣发现女学生们手写的是关于汪康夫的检举信。“照着抄了两行”,“我把‘奸’写成了‘歼’,老师还帮我纠正”。

“受害人”尹福贞说:“汪老师是正派人”。

后来师生终于见面,“被强奸”的女生尹福贞泪流满面,汪康夫笑着安慰她。

视频收获上亿的播放量,传遍全国,媒体,律师行业广泛关注。

期间北京大学法学院刑诉法、证据法教授陈永生,在认真看过汪康夫的案卷材料后认为:

案件唯一的一份证据是被害人的陈述,违反“孤证不能定案”的规则;且被害人现又指出当时是在威胁的情况下陈诉的,视为新的证据。

就法院所指出的汪康夫和被害女学生的信件往来是串通行为的说法,陈永生认为:

即使司法机关有这种怀疑,只能是启动再审以后,经过审查确认,不能没有启动再审就直接否定掉新的证据。

到了2020年5月,也就是距离汪康夫入狱的51年后,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该案进行复查。

但离奇的事情,又出现在了汪康夫老先生申诉的道路上。2020年7月,江西省检察院终止案件审查。

汪康夫打电话去问,得到的回答是:“管案卷的人得了眼疾,请假看病了,他们打不开保险柜。等调阅到原案案卷材料时,即行恢复审查。”

可汪康夫已经等不下去了。

2021年12月,汪康夫心脏病发作,医院下达病危通知书。

2022年1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下达,对汪康夫的申诉不予支持。

驳回的理由中有一条,原审被害人虽然改变陈述,但其改变陈述不能认为具有合理理由,不足以认定为“新的证据”。

04

汪康夫说:“我不责怪任何人。只是希望法律可以还我一个迟来的正义,让我清清白白地离开这个人世。”

10月18日,他还在微博写道:

王飞律师第十六次寄给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葛院长的信件已签收。

10月24日,这个悲怆的声音戛然而止。

汪康夫的一生,终究成了一个灰色注脚。

在凤凰网的视频中,汪康夫面对镜头说出的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

“法院从来没有拿过任何证据证明我有罪,而我用一辈子来证明自己无罪。”

然而,汪康夫老人用了一辈子,还是没有能证明自己无罪。

人生有很多无奈,汪康夫老人是其一。

时代的洪流,终究还是把他埋在了沙土里。

这是一个带有时代色彩的旧案,掺杂了特定的历史因素。

那个时代口供就能定罪,也许是个错误;

但今天他的申诉如何处理、新旧法律的适用,这可能是现实的无奈。

汪康夫曾自述说,“我只做了二十四年的人,之后的五十五年都生不如死”。

遥想1966年,他风华正茂,在某个深夜,随着几个人的推门而入,自此陷入了无尽的深渊。

对于一个老师,一个知识分子,也许清白比他的生命更重要。

对汪康夫而言,申诉到后来,心理意义是否大于实际意义?

没人知道。

只能猜测,在不停歇的努力中,他或许实现了某种自我救赎。

哲学家尼采提倡,在自己身上克服这个时代。

汪康夫像推石头上山的西西弗斯,他的精神意志始终不肯坠落。

他需要一个真相,他的坚持看似已没有实际的经济意义,甚至有些偏执。

但这种坚持的行为却能在思想上给世人以警醒,一定程度上促进法治及社会的进步。

所以我发自内心地,希望他能得到想要的真相及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