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增加残疾人家庭收入,努力实现共同富裕道路上残疾人“一个都不掉队”,宿迁市综合施策、创新引领,持续推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健康发展,2700余名难以进入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参与辅助性就业劳动,人均年增收约3000元。

建载体,布局服务阵地。按照就近便利、有效辐射原则,推进辅助性就业载体建设。每个“残疾人之家”给予最高10万的建设补贴,开展辅助性就业的,给予3—8万元考核奖补。全市正常运行143个“残疾人之家”,全部开展了辅助性就业劳动,2754名残疾人通过辅助性就业,实现了家门口就业。

提标准,激发参与活力。为保障“残疾人之家”运营和辅助性就业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全市残疾人寄宿制托养补贴标准、日间照料托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000元、600元。在全省率先出台对提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项目和服务的企业或机构按照残疾人取得劳动报酬总额的10%给予奖励。

选项目,打牢增收源头。在全省率先打造市县区6个残疾人就业创业支持中心,孵化出符合宿迁民生民情的集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就业创业服务为一体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新模式、新平台,招引20余个稳定、优质项目,为全市“残疾人之家”提供辅助性就业项目支撑,实现辅助性就业项目共享。

解民忧,发放疫情补贴。对在疫情期间暂停运营的“残疾人之家”中原参加辅助性就业的残疾人,按照220元/人/月标准给予2个月补贴;对承租国有房产的“残疾人之家”,每个经营场所减免3-6个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房租补贴6000元;对寄宿制托养机构,50人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3万元,50人以下一次性补贴2万元。(林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