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1起用人单位违法使用童工案件。这是“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后,海盐县办理的人社领域首起案件。

今年8月初,海盐县劳动监察大队收到李某某投诉称自己在武原街道某奶茶店打工,未签订劳动合同,老板拒付劳动报酬,且自身未满16周岁。海盐县综合执法局与人社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奶茶店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该奶茶店在7月初招录暑假工未尽审核义务,未查验被招录对象身份信息,违法使用童工22日。海盐县综合执法局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浙江省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该奶茶店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圆整的行政处罚。

美好的童年本应在学校、知识的海洋中度过,呵护未成年人需要家庭、政府和社会共同承担。用人单位在用工招录时,需认真核对被招录人员身份信息,不得贪图便宜,违法使用童工。童叟无欺才是经营之道,切忌因自己的私利毁了祖国的花朵!

(来源:嘉兴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