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五新”示范推广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62号)文件的精神,结合屏南县实际情况,于2022年9月30日制定了《屏南县农业农村局 屏南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屏南县农业“五新”示范推广补助实施方案》(屏农〔2022〕134号),组织相关示范基地、农业生产主体、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申报,经农业和财政部门合议,确定15个项目列为2022年屏南县“五新”示范推广补助项目(见附表)。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11月4日。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屏南县农业农村局、屏南县财政局反映。

屏南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3322045

屏南县财政局电话:3322916

附:2022年屏南县农业“五新”示范推广补助项目方案表

屏南县农业农村局屏南县财政局

2022年10月28日

(来源:屏南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