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我县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寻找以下时间段来到过相关重点区域和场所的人员。现将相关活动轨迹和风险点位公布如下:
11月1日至11月3日,乘坐冀E2165Z顺通出租车的人员;
11月2日-11月4日上午11:00,在菜园村口武月老豆腐用餐人员;
11月3日-11月4日上午11:00,在运河街东头长群小吃店用餐人员。
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
一、请与以上人员有过同时空暴露的人员,或去过以上相关重点区域和场所的人员,立即向属地包联单位、村委会(社区)或县防控办报告(防控办电话:0319-8199237),暂时严格居家、足不出户,等待包联人员告知防控措施,并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等各项防控措施。并做好自身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要立即向包联人员报告,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
二、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勤洗手、出门戴口罩、用公筷、常通风、少流动、不聚集、“两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三、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清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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