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建设单位(业主)要关心减隔震!而且越早越好!

首先,根据2021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建设单位是(减隔震)建设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全过程负责,在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拟采用的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按照合同要求对勘察设计成果文件进行核验,组织工程验收,确保建设工程符合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

其次,做减隔震要做出很多轮的选择,如下:

1、判断做不做减隔震?

2、判断做隔震还是减震?

3、根据项目情况判断用什么产品,是采用新技术还是主流技术?

4、判断用什么厂家?是纯卖产品的厂家,自己多操心一点呢?还是有配套技术服务的厂家,做好优化?

再次,既然要做减隔震了,减隔震技术的优点可非安全性一条,何不在满足安全性底线和经济性考量的情况下把减隔震给建筑带来的功能性、美观性的优化做到极致?

好了,怎么样?您get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