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瀚文律师受邀在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栏目讲述普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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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瀚文律师受邀在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栏目讲述普法案例

张瀚文,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本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管委会常务委员、民事诉讼部主任。1999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曾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张瀚文律师执业十五余年来,办理了大量民事案件,深耕于婚姻家事领域,主要处理离婚纠纷、遗产继承纠纷、子女抚养、分家析产等家事处理业务,对于重大、疑难民事纠纷有独到见解。

同时,张瀚文律师还具有丰富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经验,为高净值客户提供长期投资咨询、法律风险把控和测评、投资筹划等多方面的专业法律服务。另外,张瀚文律师带领的团队对党政机关的法律事务提供支持和帮助,接受“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为客户提供专业、一流的行政法律事务服务。

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看今天的《法律讲堂》。

2021年的冬天,一个火警电话打破了城市的宁静。“着火了!着火了!我们小区着火了!你们快点来救火吧!”119报警中心接警后,消防队员迅速赶到了着火的居民楼,撞开房门,里面是浓烟滚滚。消防队员扑灭大火后,发现主卧室被烧黑,卧室的床也被烧毁,周围散落着一些还没有完全燃尽的家具。但令人震惊的是,地上居然还躺着一具被烧焦的尸体。这儿到底发生了什么?

警察立即到达现场,经初步调查,这名死者叫李梦竹。并马上联系上死者的丈夫刘大成。当刘大成赶回家中,看到被烧焦的“妻子”,腿一软便瘫坐在地上,掩面痛哭。警察赶忙上前劝解,刘大成越哭越厉害。为了进一步查明死因,警方通知刘大成需要把李梦竹的尸体带回去尸检,听到这里,刘大成仿佛像换了一个人,立即停止哭声向警察问道:“为什么要解剖尸体,人都烧成这样了,还折腾她干啥,我得赶紧把她火化,让梦竹入土为安。”警察耐心地解释道:根据目前现场证据来看,还不能排除他杀的可能,所以,尸体肯定要带回去进行解剖,才能查明真正的死因。刘大成辩解到“什么他杀呀,这不就是烧死的吗,我老婆平时就粗心大意,好几次把电源线都烧了,上次差点把房子点着了,我看这次就是她粗心大意,自己把自己给烧死了…”刘大成前一秒还在为痛失妻子哭的伤心欲绝,后一秒便开始埋怨妻子,这截然不同的反应引起了警方的怀疑,于是,警察对刘大成展开了进一步询问。

警察问刘大成今天是什么时候离开家的,离家时有没有异常情况,刘大成支支吾吾地向警察说道:“嗯,今天天气还不错,我吃过午饭,想去银行办点事,下午1点左右就出门了,走的时候,我老婆还在床上睡觉。嗯,大概两点半的时候,突然接到电话,说家里着火了,我就赶紧回来了。”过了一会,刘大成补充道:“这个梦竹呀,平时就不注意用电安全,睡个觉还要开电暖风,你们说是不是开电暖风着的火呀?”难道真像刘大成所说,李梦竹是因为使用电暖风引发的火灾吗?

随着警方对案件的进一步调查,警方认定这次大火,并不是一场意外,而是有人故意放火,死者的丈夫刘大成有重大作案嫌疑。首先,经过对李梦竹的尸体进行解剖,警方得出鉴定结论,发生火灾前李梦竹就已经死亡,死亡时间大约在中午12点至下午2点之间,也就是说,刘大成在家的时候李梦竹就已经死亡了。而刘大成提到的电暖风根本不是引发火灾的原因,刘大成到底想隐瞒什么?警察马上对刘大成展开询问,面对种种证据,刘大成无力辩解,终于向警方坦白,就是他杀了妻子李梦竹。

刘大成为什么要杀害自己的妻子呢?这还得从两个人的婚姻说起。刘大成与李梦竹认识前,就有过一段婚姻。当时刘大成在当地经营一家小工厂,收入还算不错。但是刘大成性格暴躁,几年前与前妻离了婚,儿子跟随前妻生活。离婚后不久,出手大方的刘大成认识了李梦竹,李梦竹年轻漂亮,两人相识三个月后迅速闪婚。

然而,两人婚后生活并不幸福。刘大成因为厂里的业务经常在外喝酒应酬,成天醉醺醺回家,夫妻生活一直不理想。而且还经常与前妻联系,每次都大手大脚的给前妻和孩子花钱,这让李梦竹大为不满。于是李梦竹想要一个自己的孩子,这样就能拴住刘大成的心和他的钱。可惜二人一直没有怀上孩子,后去医院检查才发现,原来是刘大成身体出现了问题,这让李梦竹对丈夫就更加不满了。婚后第三年,李梦竹向刘大成提议收养一个孩子,刘大成认为收养的没有自己生的亲,况且刘大成有自己的儿子,所以坚决不同意。两个人因为孩子的问题,每天争吵不断。李梦竹嘲讽刘大成不是男人,连个孩子都生不出来,而刘大成虽然生气,心里却清楚李梦竹爱慕虚荣,只要给她优越的物质条件,就可以把李梦竹拿捏的死死的。所以,每当李梦竹提起孩子的事儿,刘大成不是陪着李梦竹逛街买衣服首饰,就是直接给她账户转钱。李梦竹虽心有不甘,但看到刘大成为了哄她买的东西,总能消停一段时间。

可是好景不长,两人再次爆发了激烈的矛盾。这次的矛盾还得从李梦竹的哥哥李强说起。他在外面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于是想拉着刘大成一起出资。刘大成在李梦竹的劝说和高回报的诱惑下,同意投资。刘大成投资入股的第一年,收入可观,回报丰厚,第二年就决定增加投资。他先是把自己的工厂抵押出去,后又向他人借了一大笔钱。不幸的是,这次李强的生意出现了问题,资金链断裂,李强血本无归,连带着刘大成的投资款也无法收回,还要面临债主上门讨债。眼看到了破产边缘,他脾气变得更加暴躁。刘大成一想到这些问题都是李梦竹和她哥哥造成的,就再也没有耐心去哄李梦竹了。李梦竹看着家里的日子过得一天不如一天,不断还有人上门讨债,更是没有好脸色。夫妻俩吵架就成了家常便饭。刘大成埋怨李梦竹“你成天不干正事,以后你和你家里人休想从我这拿走一分钱。”李梦竹觉得自己很冤枉,当初自己也就是提了一下,最终决定投不投资还是刘大成说的算。面对丈夫的指责,李梦竹也反驳道:“赚钱的时候,你比谁都积极,现在收不回钱,就怪到我头上。凭什么?我哥赔得比你还多呢。”刘大成听了这话更加愤怒,“你还有脸替你哥说话,要不是他,我的厂子能没吗?我看就是你们兄妹俩合伙骗我钱?我这就把他告到法院去,让他还钱!我过不好,谁都别想过好。”李梦竹一听就急了,怎么还成我们骗你钱了?而且刘大成要是把自己的哥哥告上法庭,以后还怎么在娘家做人。她直接指着刘大成的鼻子骂道“你真不是个男人!我跟你这么多年,受了这么多委屈,连个孩子都没有,你欺负我就算了,你现在还要欺负我娘家人……” 这句话彻底点燃了刘大成的怒火,此时他恨不得让李梦竹立刻从眼前消失。于是刘大成猛地上去就狠狠给了李梦竹两个耳光,李梦竹见刘大成打了自己,大声喊道“好,你个刘大成,你敢打我,你有能耐打死我呀……”发疯般地用力抓挠刘大成。刘大成恼羞成怒,双手用力猛掐李梦竹的脖子,李梦竹拼命挣扎,“啊!啊!”地叫不出声来,双手不断反抗。刘大成不但没有停手,反而越掐越狠,直到李梦竹渐渐地瘫软下来,整个人都不动弹了才松开了手。刘大成发现李梦竹已经没有了呼吸,顿时慌了神,又害怕事情暴露。沉思片刻后,决定把李梦竹的尸体裹着棉被放到床上,随后把电暖风挪到离床不远的位置,点燃了屋里的床单和被褥,走出了家门。于是就发生了案件开头的那一幕。

最终,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对刘大成提起了公诉,庭审中刘大成认为,自己是情急之下杀死了李梦竹,因害怕事情败露才放火烧毁尸体,伪造现场。因此,认为自己仅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和故意毁坏尸体罪。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大成因投资失败与妻子发生口角,为发泄私愤,持续掐扼被害人颈部。用力扼颈致人死亡是众所周知的常识,现有证据足以证实刘大成有杀害李梦竹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并造成李梦竹死亡的后果,其行为依法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是,刘大成杀人后烧毁尸体的行为该如何认定呢?是构成放火罪还是故意毁坏尸体罪呢?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燃烧的对象物既可以是财物,也可以是财物以外的其他物质,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就构成放火罪。故意毁坏尸体罪,是指行为人对于尸体进行物理或者化学性的损伤或破坏。

本案中,刘大成放火烧毁案发现场,最终导致李梦竹的尸体也被烧毁,李梦竹尸体被烧毁的结果显然是由刘大成的放火行为引起的。案发的小区是高层住宅楼,刘大成在卧室点火后立即撤离案发现场,若不是被保安及时发现,势必造成楼内不特定人的伤亡及财物损失,其放火行为所引发的危险性已远远超出毁坏尸体这个危害后果。

因此,刘大成的行为同时触犯了放火罪和故意毁坏尸体罪。由于刘大成所犯两罪属牵连犯,根据“择一重”的处罚原则,应当以两罪中的重罪即放火罪对刘大成进行定罪处罚。

刘大成案发后积极主动认错并向岳父岳母支付赔偿款,最终获得李梦竹家人的谅解。考虑到刘大成认错态度良好,法院最终判决刘大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两罪并罚后,最终决定对刘大成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梦竹因为婚后生养孩子的问题对刘大成心怀不满。而刘大成先是错误的以为只要满足妻子优越的物质条件,就能维系二人的婚姻,后因投资失败就将自己的不满发泄到妻子身上。在积累了多年矛盾后,成了压倒二人婚姻的最后一根稻草。由于没有共同面对生活上的困难,也没有认真反省自己,更没有相互扶持,反而将怨恨发泄到对方身上,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案件中的刘大成因为家庭矛盾一时冲动杀害了妻子。而接下来的案件中,一对共同生活五十年的老夫妻,同样因为家庭矛盾而闹出人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一天凌晨,一个80多岁的老太太在女儿的陪伴下走进派出所,她见到警察就哭诉自己把老伴杀死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民警迅速赶往老太太家中,看到了惊人的一幕:只见卧室的地上躺着一位浑身是血的老人,房间里到处都溅满血迹。警察上前查看,发现躺着的老人已经死亡多时。

警方了解到,报案的老太太名叫马玉凤,今年84岁,死去的老人是她的丈夫,名叫江富贵。两人结婚五十多年,一直磕磕碰碰,大小事儿争执不断。俗话说得好,吵吵闹闹两口子、不离不弃一辈子,两人好歹也携手度过了大半辈子,为何还发生如此惨案呢?

这还得从马玉凤和江富贵的婚姻说起。马玉凤出生在城镇,因为家庭条件不好,一直没有结婚。江富贵来自农村,是家中的长子,比马玉凤小三岁。因为父亲去世的早,江富贵的母亲一个人撑起这个家,江家经常吃不饱饭,江母多方托人为儿子求婚,有人把马玉凤介绍给了江富贵。当时,江母想着自己家条件也不好,给儿子找个媳妇不容易。在双方父母的同意下,马玉凤和江富贵结了婚,婚后二人就在农村生活。马玉凤刚嫁到婆家那会不会干农活,婆婆嫌弃马玉凤娇贵,明里暗里讽刺说马玉凤吃“闲饭”,马玉凤忍着婆婆的嘲讽,尽量在家务活上 多分担一些。

婚后第二年,马玉凤生下女儿丽丽。丽丽的出生并没有让婆婆高兴,因为婆婆内心坚持:“养儿防老”,家里一定得有男孩,女孩根本没有用,早晚是别人家的人,只会给家里添一个吃“闲饭”的。婆婆对马玉凤的怨气更重了,嫌弃马玉凤“肚子不争气”。在丽丽出生还不到一个月的时候,婆婆要把丽丽抱走送人。马玉凤拼死拦着不同意,抱着孩子嚎啕大哭,村里的人看到后,都对江家指指点点。江富贵挡不住村里的闲言碎语,劝母亲留下孩子,才平息了这场风波。然而,这件事让马玉凤每天担惊害怕,没坐好月子,落下了病根,身体也越来越不好。

由于重男轻女的老观念,江家一直想让马玉凤生个男孩。可医生告诉马玉凤,她体质太差,年纪又大,不建议再生育。但是江母一直认为只有男孩才能延续香火,没有男孩,肯定被村里人瞧不起。为了要男孩,后来的数年中,马玉凤曾几次怀孕,但都没能保住孩子。所以,直到婆婆去世,江富贵和马玉凤也只有丽丽这一个女儿。因为没有儿子,江富贵对马玉凤越来越嫌弃,对女儿也看不顺眼,夫妻的日子过的更不舒心。

后来,马玉凤的父母为江富贵找了一份城里的工作。江富贵并没有感激岳父岳母对自己的好。进城工作后,依然为没有儿子感到苦闷,逢人也不怎么说话,还染上了酗酒的恶习。马玉凤每每看到他这个样子,气不打一处来,吵架成了两口子的家常便饭。江富贵每次吵完架都会闷头喝酒,醉酒后脾气更加暴躁,动不动就对马玉凤拳打脚踢。为了丽丽,马玉凤每次都默默忍着。

两口子就这样磕磕绊绊地到了暮年,江富贵变成了江老爷子,马玉凤也变成了马老太。但是江老爷子想要儿子的心一直没有变。一想到自己连个养老送终的人都没有,就唉声叹气,脾气也越来越古怪,经常发怒。这天,江老爷子回了一趟老家,回来之后心情出奇的好,他对马老太说道:“老太婆,我弟弟家有三个儿子,家里经济条件不好,我弟弟说把他家最小的儿子给咱们,让他给我们养老送终,将来家里的祖业产留给我这个侄子,我觉得挺好,就答应了,以后咱们再也不用想养老的事了。”马老太一听,气不打一处来:“你整天就想着儿子,想着养老送终,就算是养老送终,为什么非要别人家的儿子,丽丽不是你的孩子吗,这些年你关心过丽丽吗?丽丽在你眼里算什么?你弟弟不就是惦记你这点棺材本吗?”江老爷子听马老太这样一说,猛地抄起手边的酒壶狠狠地砸向马老太的头:“我们老江家的事,什么时候轮到你管!”马老太本来身体就虚弱,被江老爷子这么一砸,直接晕倒在地。女儿丽丽回来,才发现母亲躺在地上,赶紧把她送往医院。马老太被诊断为脑部综合征,住院期间,女儿丽丽一直照顾着她。江老爷子却一趟也没来过,一个电话也没打过。

从那以后,马老太彻底伤了心,性格变得敏感易怒,动不动就会对江老爷子破口大骂。一天,马老太在收拾屋子的时候,发现家里的存折找不到了。她看着正在喝着小酒,嘴里哼着小调的江老爷子,质问他见没见过放在木箱子里的存折,江老爷子不以为然的说:“你这个老太婆,哪轮到你管事!这个家是我做主。我侄子家搬到城里住了,人家把儿子都给咱们了,我做长辈的,把钱给他们买房子不可以吗?”马老太一听,顿时血压升高:“你,你凭什么?这些钱是我攒了一辈子的养老钱,我还想着给留着女儿,你说给就给了,连个招呼都不打,你还有没有良心呀…”江老爷子却满不在乎:“丽丽一个嫁出去的闺女,已经是别人家的人,泼出去的水,哪轮到我们操心,我的钱当然要留给老江家的人。”马老太听后更加生气,上去就朝江老爷子的后背锤了过去,江老爷子却懒得和马老太撕扯,一下子就把马老太甩倒在地。这一下马老太彻底愤怒了,多年的积怨瞬间爆发,她爬起来猛推江老爷子,江老爷子本来就喝多了,腿脚站不稳,踉跄间脑袋一下子撞在桌角上,晕倒在地。马老太借机狠狠地踢江老爷子,越踢越解气,仿佛几十年的委屈都得到了释放。她还随手抄起身边的木棍狠狠地砸向江老爷子的脑袋,一边砸,嘴里还念叨着“叫你偷我的钱!叫你偷我的钱!”年迈的马老太发疯似的一棍接一棍地打江老爷子的头,直到鲜血溅的满地都是,江老爷子没了动静,马老太这才停了手。不知过了多久,马老太发现自己一时冲动酿成大祸,给女儿打了电话。在女儿的陪伴下前往派出所投案自首。这也就发生了本案开头的那一幕。

随后,马玉凤因为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起诉到法院,但马玉凤辩解道,自己并没有想打死丈夫,只是过失致人死亡。那么她的辩解有道理吗?这就涉及到我们今天要讲的法律点: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过失致人死亡罪和故意杀人罪,这两个罪都是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但不同的是,故意杀人罪,行为人主观上是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也就是说,行为人既没有避免死亡结果发生的意图,也没有实施避免死亡发生的行为。而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人则是主观上并不希望对方死亡,但出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才导致了死亡结果的发生。所以,行为人对于被害人的死亡态度和认知的不同便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和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马玉凤殴打江富贵时,江富贵已经倒地,但马玉凤依然使用木棍击打江富贵的头部,马玉凤在施暴时根本就没有考虑过江富贵的死活,其主观上有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连续多次击打被害人头部的行为,最终导致江富贵死亡的后果,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同时,鉴于马玉凤案发后积极主动投案自首,且犯罪时已满七十五岁,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也考虑到马玉凤虽然造成江富贵死亡的严重后果,但马玉凤系因与江富贵的婚姻家庭纠纷而临时起意杀人,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马玉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案件落下帷幕,江富贵一生固守“重男轻女”的落后观念,未对自己的发妻和女儿正眼相待,更未给予家人应有的关怀和交流,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对马玉凤来说,当遇到不幸的婚姻时,也许果断离开才是正确的选择,而不是在84岁的时候因长年积怨杀人,最终失去了自由。

在现实生活中,当曾经的“柔情蜜意”转化成婚姻中的“柴米油盐”,很多夫妻就会产生落差感,并将生活的不如意归咎到另一半,习惯性地推卸责任。第一个案件中,刘大成将自己事业上的失败归结到妻子身上,第二个案件中,江富贵将其一生无子的遗憾怪罪到老伴儿身上,最终都引发了无法挽回的悲剧。夫妻携手一生,不是轰轰烈烈的度过,应该是平平淡淡的相守。婚姻不会是处处如意一生顺遂的坦途,这条路上也会遇到风霜雨雪。婚姻路上最美的风景不是沿途变换的景色,而是一路上无论遇到怎样的颠簸和阻碍,我们身边始终都坐着一个人,互相倾听、互相安慰、互相扶持,用彼此的理智、乐观和温暖,携手共度一生,才是夫妻之间真正的相处之道。

好,感谢您收看今天的《法律讲堂》,我们下次节目再见。

来源: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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