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10月5日傍晚,在革命圣地延安,随着两声沉闷的枪响传来,陕北公学16岁的女学员‘刘茜’倒在了血泊之中。
杀害她的不是别人,正是红军著名青年将领、时任抗大三期第六队队长——黄克功!
这便是当时震惊陕甘宁边区、影响波及国统区的——“黄克功案件”。
为了严肃党纪军纪,经公审判决,黄克功被执行枪决。
一个战功赫赫、名声响亮的革命功臣,就此沦为了“杀人犯”,最后被处以极刑。
那么,黄克功为何要枪杀自己的革命同志呢?此案件从审理到判决,又经历了怎样的波折呢?
本篇文章,就让我们一起来重温一下这段历史,看看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
翻开黄克功的履历,我们可以看到:
黄克功,1911年出生于江西南康,16岁参加革命,19岁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黄克功有着非常光荣的革命历史,他参加过井冈山斗争和两万五千里长征,从一名普通战士,逐渐成长为排长、连长、营政治教导员、师政治部宣传科长等。
在二渡赤水的娄山关战役中,黄克功更是凭借自己英勇顽强、不畏牺牲的强硬作风,立下了大功。
红军抵达陕北后,黄克功出任红四师第十一团政治委员,之后进入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简称“抗大”)学习,先后担任过抗大第二期第15队队长、第三期第6队队长。
此时的黄克功,年仅26岁,可谓年轻有为,前途不可限量,如果继续保持的话,将来必定是军中一颗耀眼的明星。
然而,正是因为他的年轻,使他“自恃年轻有为,立过战功,比较骄横。”
那么,这个刘茜又是何许人也呢?
刘茜,并非她的本名,她原名‘董秋月’,山西定襄人,早年在山西太原市友人中学读书时,由于思想进步,曾担任过民族解放先锋队的负责人。
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后,她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并在党组织的护送下,一路前往革命圣地——延安!
此时的刘茜,年方不过16岁,但她充满了抗日热情,欲将自己的一切,全部投入到抗日救国的伟大事业之中。
这一点,从她给其兄长的信中就能看出来,她在信中说道:
“我并未把自己估计多高,只不过尽力而已,吃苦受惊当然是有的,但为了国家又有什么可说!”
年纪轻轻就有如此觉悟,真是难得!
刘茜来到延安后,被安排到抗大第十五队学习,她的队长就是红军青年将领黄克功。
在抗大学习期间,刘茜刻苦认真,曾几次向领导请求上前线,但因为年龄小,被拒绝了,但她这种英勇无畏的精神却赢得了领导们的一致好评,赞誉她为“年龄最小,表现最好”的学员。
这样一位学习优秀、表现良好、乖巧伶俐的女孩子,谁见了会不喜欢呢?黄克功自然也不例外!
时年26岁的黄克功,已经是红军正团级干部了,标准的杰出青年将领。
他既参加过中央苏区的几次反“围剿”斗争,也参加过两万五千里长征,革命经历非常丰富。
除了显赫的军功,丰富的经历外,黄克功长相俊朗、威风凌凌,吸引了抗大很大年轻女孩的关注,刘茜就是其中之一。
当然了,黄克功身上最吸引刘茜的地方,还是他那丰富,且富有传奇色彩的革命经历。
在当时,来延安学习的女青年对“老红军”都很崇拜,她们把长征过来的干部看作是传奇英雄。
在抗大期间,黄克功也经常给女学员们讲述红军和长征的故事,每次都讲得娓娓动听,女学员们也都非常喜欢他,向他表达爱意者,自然也不在少数。
但弱水三千,黄克功只取一瓢,那就是正值二八年华的刘茜!
黄克功选择刘茜,也并非是因为她的美貌,更多的是因为她气质佳,工作能力强,文笔也不错。
两人之间经常有书信往来,感情非常不错!但这种“感情”,并非真正的爱情!
刘茜对黄克功,仅仅只是崇拜、仰慕和尊敬,并没有爱上他,但黄克功却误以为刘茜爱上了自己。
事实上,对于16岁的刘茜来说,她对爱情的认识还是懵懂的,在她写给黄克功的信件中,也没有明确表示爱上黄克功,仅仅只是对他的崇拜。
据刘茜当时的同学回忆说,黄克功为了得到刘茜的芳心,经常带她去延安的合作社饭店吃饭。
后来黄克功还给刘茜塞钱,要求结婚,结果此举不仅没有得到刘茜的好感和认同,反而极大伤害了刘茜的自尊心。
于是,刘茜决定疏远黄克功,甚至还给他写了这样一封信,信中的大致内容如下:
“假如你爱我,这钱就不应该给我,请你给前方的战士用好了!我们还是讲广义的爱吧,整个国家的生死存亡摆在眼前,四万万多的同胞正需要我们的爱哩!你说中吗?你爱我吗?而你应该爱大众……”
这封信现存于延安博物馆!
所以你看,从信中的内容来看,刘茜对黄克功的爱,并非爱情,而是仰慕的“爱”。
但黄克功却将两者给误解了,而误解的结果是极其可悲的!
1937年9月,陕北公学正式挂牌成立,抗大第十五队全体学员拨归陕北公学。
不久后,黄克功被调回抗大任第六队队长,而刘茜仍留在陕北公学,这样一来,两人便被分开了。
不过,黄克功对刘茜的爱仍没有变,继续追求,希望有朝一日得到她的芳心。
面对黄克功的不断追求,刘茜也使出浑身解数拒绝,比如写暗示信、送还物件等等,到最后甚至是明确拒绝。
在刘茜遇害的前一周,黄克功再次提出对刘茜的爱,但同样遭到了拒绝。
不甘心的黄克功,接连写了三封信给她,刘茜只回了一封信,再度表示拒绝,而且言词也比较坚定:
“……我不能爱你,你应该爱大众,这是我的点许希望……”
收到回信后的黄克功,接连找了刘茜几次,但每一次都是铩羽而归,于是便有了“失恋是人生莫大的耻辱”的想法。
也许在他看来,自己完全符合“二五八团”的结婚标准,即25周岁以上,8年党龄,团级干部。
再说自己军功赫赫,革命经历又那么丰富,应该不会有女孩子会拒绝自己这样一位“英雄”,怎么就得不到刘茜的芳心呢?
很显然,此时的黄克功,已经将“爱慕”和“爱情”给搞混了,爱慕并不等于爱情。
然而,几番求爱失败的经历,让他久已形成的自负心理突然全线崩溃,最终失去了理智,酿成大祸!
1937年10月5日黄昏时分,身着戎装的黄克功将一支勃朗宁手枪插入皮带上的腰带中,整理了一下仪容后,便与抗大训练部干事王志勇再次来到陕北公学。
黄克功此行的目的不为别的,就是为了得到刘茜的回答,这一次,他决定将所有的事情彻底解决。
黄克功刚到陕北公学门口,就遇到了刘茜,接着便邀她到延河边散步、谈心,试图将他们之间的事情说清楚。
刘茜没有拒绝,当即便告别同学,与黄克功、王志勇一同前往延河。
期间,由于天色渐晚,王志勇先行回到学校,黄克功与刘茜继续漫步在晚风习习的延河岸边。
走着走着,黄克功认为时机到了,于是再次向刘茜求婚,结果又遭到了拒绝。
两人在这个问题上僵持了很久,从最初的交谈,变成了争论,最后甚至演变成了尖锐的争吵、顶撞、撕扯……
黄克功几次求爱被拒,此时的他,情绪已经完全失控,他立即从腰间拔出手枪威胁刘茜,但刘茜还是没有顺从。
刘茜“无情”地拒绝,让黄克功恼羞成怒,他举起枪对准刘茜“叭”就是一枪,刘茜应声倒地。
由于没有伤及要害,倒地后的刘茜开始大声呼救,黄克功举起枪对准她的头部又打了一枪,刘茜当即毙命!
黄克功回到学校后头脑感觉清醒了,恢复了理智,但可惜为时已晚,自己已经闯下了不可饶恕的过错。
第二天天亮后,校方接到报告,在延河边发现了刘茜的尸体。抗大、边区高等法院等迅速介入此案。
很快,黄克功就被抗大政治部的工作人员叫去问话,随后被边区保安司令部关押。
由于此案件影响恶劣,时任抗大副校长罗瑞卿亲自审问。黄克功也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
其实,对于这样一起案件,处理的方法并不复杂,只需搞清楚事情的经过,然后根据法律执行就可以了。
黄克功这是故意杀人罪,按法律应该判处死刑,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但实际情况却没有那么简单。
是否判处黄克功死刑,在当时还存在一定的争论!
有些人认为,黄克功是一个老革命、老红军、老共产党员,资历深,功劳大,杀了十分可惜。
再说,此时正值国难时期,应该珍惜每一个有用的人才,与其判他死刑,还不如让他端着冲锋枪去和敌人战斗。
此外,还有人认为,当此中华民族危亡的紧要关头,他杀刘茜,已经使我们损失了一份革命力量,如果再杀黄克功,那就只能使我们再损失一份革命力量。
当时抗大的一位中层干部就曾大叫道:
“黄克功可以独当一面开辟工作,能打开一个县、一个地区的局面,不要说一个刘茜,就是10个刘茜、100个刘茜也抵不上一个黄克功。”
总而言之一句话:黄克功不能杀,应该给予减轻刑罚,让他到前线去,戴罪立功!
事实上,就连黄克功本人,也觉得自己“罪不至死”,他认为自己资格老、功劳大,上级领导应该会“权衡利弊”,保他一命。
此说法并非空穴来风!
据毛泽东当时的机要秘书叶子龙回忆,他就曾收过黄克功和时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雷经天写给毛泽东的信。
黄克功在信中供认不讳,请毛主席定夺,但实际上就是想让毛主席出面,“赦免”他的罪过。
而雷经天的信中,虽然没有明确提到不杀黄克功,但其字里行间中,却委婉表示要给黄克功一条生路的想法。
黄克功在其第一份陈述中说道:
“……功对党和法庭有所恳者,须姑念余之十年斗争为党与革命效劳之功绩,准予从轻治罪,实党之幸,亦功之幸也。”
在第二份陈述中,黄克功说:
“法庭须姑念我十年艰苦奋斗一贯忠实于党的路线,恕我犯罪一时,留我一条生命,以便将来为党尽最后一点忠,实党之幸,亦功之最后希望也。”
所以你看,此案件发生后,不仅有些人认为黄克功不能杀,就连黄克功本人,也对此抱有侥幸态度。
当然了,不少人也支持判处黄克功死刑。
他们认为,黄克功身为一个老红军、老党员,强迫未婚少女与其结婚本就是违法行为;
采取逼婚手段,更是违反了边区婚姻自由的原则;
此外,他不顾国难当头,坚持个人恋爱第一,达不到目的就丧心病狂的将革命同志杀害,这无异于帮助敌人,实属革命阵营中的败类。
黄克功此举,不仅触犯了边区的刑律,更破坏了红军铁一般的纪律,应该处以极刑,以儆效尤、以平民愤、以肃革命纲纪。
实事求是地说,这一观点是非常正确的,黄克功确实有功劳,但这并不代表他就可以居功自傲、胡作非为。
这不禁让文史君想到了一句经典台词:“共产党的字典里,没有‘功臣’两个字;”
我们感念那些为了民族解放而英勇奉献的英雄,他们值得我们尊敬和铭记,但如果他们利用英雄的光环和荣耀,去做对不起人民的事情,那么他们就不是英雄,就不值得我们尊敬。
黄克功的命重要,那刘茜的命就不重要了吗?如果不处置黄克功,那这是不是说,只要是有功劳,有资历的人,就能够拥有一块“免死金牌”呢?
所以,黄克功必须要接受应有的惩罚!
时任抗大副校长的罗瑞卿,很早就认识黄克功,也非常欣赏他的才干,认为他打仗勇猛,有勇有谋,在黄克功被关押之后,还去看望过他,但罗瑞卿并没有因为私情而放弃原则,在研究此案的会议上,他就强调说:
“黄克功敢于随便开枪杀人,原因之一就是自持有功,没有把法律放在眼里,如果我们不惩办他,不是也没有把法律放在眼里吗任何人都要服从法律,什么功劳、地位、才干都不能阻挡依法制裁。”
况且,当时正值国共合作时期,国民党通讯社经常派记者来陕甘宁边区采访,正巧当时有一个外国记者团也在延安访问。
事实证明,这件事如何处理,关系到我党、军在世界上的形象,兹事体大!
国民党的《中央日报》率先作出反应,将此案件当作是“桃色新闻”大肆渲染,肆意攻击和污蔑边区政府。
当时全国各地和海外华侨青年们都无比向往延安这个革命圣地,纷纷冒着生命危险向此涌来。
国民党当局为了阻止这些有志青年奔向延安,于是就拿这件事大做文章,市面上出现的一些小册子,将延安描绘得非常可怕,令人毛骨悚然。
所以你就应该知道,此事的影响究竟有多大了吧,处理好了,这些流言就不攻自破,处理不好,那后果不堪设想。
那么,毛主席对此案件持什么态度呢?
实际上,毛主席的态度十分明确,在得知此事后,他就愤怒道:“这是什么问题?这是什么问题!这样的人不杀,我们还是共产党吗?”
随后,毛主席亲自主持召开会议,会上经过讨论,决定对黄克功处以极刑。
当然,作为曾经的爱将,毛主席在拍板做这个决定的时候,也是颇为伤心的,还流下了眼泪。
如果没有这些事情,黄克功确确实实是一员不可多得的战将,将来也必定会有一番大作为。
但这一刻,什么都没有了,什么都结束了,这个战功赫赫的传奇将领,将迎来正义的审判!
同年10月11日,即案发6天后,陕甘宁边区政府及高等法院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在陕北公学的大操场上,召开有数千人规模的审判大会。
在审判大会上,黄克功的犯罪经过,以及犯罪影响等被全部公开,最后判处死刑。
值得一提的是,在黄克功发表个人陈述时,他并没有隐瞒自己的罪行,也没有为自己做任何辩解,唯一提出的“理由”,只是认为“刘茜破坏婚约是侮辱革命军人”。
尽管他在做陈述时的声音不大,但整个会场却听得清清楚楚。
当审判长特意问他在哪次战斗中受过伤时,他脱下自己的衬衣,身上的一块又一块的伤疤展现在大家眼前。
接着,他一边指着伤疤,一边叙说自己的往日“荣光”。
在得知自己被判处死刑后,黄克功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惊慌失措,也没有感到害怕,也许见惯生死的他,早已没有感觉了,但他最终还是提了一个要求:
“如果死刑必须执行,我希望死在与敌人作战的战场上,不死在自己人的法场上。如果允许,我要求给我一挺机关枪,由执法队督阵,死在向敌人的冲杀中,如果不合刑律那就算了。”
站在下面的很多曾经与他并肩作战的战友,不少人流下了同情的眼泪。
战友们虽然很舍不得他,但他犯了法,就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
判决书下来了,黄克功没有任何反抗、抵触,只是转过身来,对着群众,举起双手,高呼了几句口号:“中华民族解放万岁!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中国共产党万岁!”
一位行刑法警下意识地拉了拉黄克功予以制止,黄克功低声说道:“为什么不让喊口号呢?”
随后,他向毛泽东居住的窑洞方向望了一眼,接着便在行刑队的押送下,向刑场走去!
就在黄克功走到会场边时,只见一匹快马向会场飞奔而来。
马上之人正是毛泽东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此行是为了送毛泽东的信件。
听到是毛主席的信,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一点上,黄克功的脸上也泛起了一丝微笑,以为自己这下终于得救了。
这封信是毛泽东于10月10日夜写好给雷经天的,以答复雷经天和黄克功给他的信。
原本是想托参加会议的张闻天带给雷经天的,但由于主席忙了一个通宵,休息时忘记交给秘书,所以到午后才派人飞马送来。
然而,这封信的到来并没有改变黄克功的命运!
鉴于是毛主席的亲笔信,且又建议要当着黄克功本人的面向大会宣读,因此审判长雷经天只好下令将黄克功带回来,重新站在被告人的位置上。
此时的黄克功,内心是非常激动的,脸上流露出了希望和感激之情,他认为自己的判决或将迎来转机。
但实际并非如此!毛主席在信中肯定了黄克功过去的革命历史,但也对此事给予了公平公正的评价:
“……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当此国家危急革命紧张之时,黄克功卑鄙无耻残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处死,是他的自己行为决定的。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战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戒……”
信件宣读完毕后,大家的目光一致转向了黄克功,此时的黄克功,如大梦初醒般,眼神迷离、不知所措,他抬头看着蓝天白云,又一次高呼那三句口号!
接着,黄克功被一路押监至刑场,执行枪决……
黄克功案的处理,让广大人民群众无不称赞我党、军公正无私、纪律严明。
在这之后,毛泽东多次提及此事时,曾指出:作为党的干部,居功自傲、贪图享乐、欺压群众是万万要不得的。
著名民主人士、“七君子”之一的李公朴先生,后来访问延安时,对我党如此处理黄克功案,给予了高度评价:“它为将来的新中国建立了一个好的法律榜样!”
刘茜的遗体被陕北公学收殓后,该校师生在延安清凉山半山腰处,为她垒了一个石墓,校长成仿吾率领全体师生,在刘茜的墓前进行了公祭。
对黄克功案的处理,彰显了我党从严治党治军、依法治党治军的理念和意志。
此案虽已过去几十年,但对今天仍有借鉴和学习之作用。任何人,都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否则就要受到严厉的惩罚。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