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一名医生陪护正在协助抢救病人,他抬的正好是病人的腰部,正好病人的胳膊搭在他的手上,他发现这个病人的手上,戴着大大的金戒指,想了半天, 他还是悄悄地把金戒指摘下来带走了。
忙乱的时候,家属也没注意。过后,家属照顾病人的时候,发现他手上的金戒指不见了,于是上报了。
家属说,这个金戒指买的时候,花了8000多块,当时有定制,戴在手上很紧,轻易不会掉落的,肯定是人为原因。
于是大家跟病人家属,沿着行进路线,仔细的寻找,都没有找到。
于是医院打了110,等工作人员来了之后,配合工作人员查了当时的监控,发现系当时协助抢救的一名男子所为。
东西丢了,打110有用吗?
财物丢失,打110当然是有用的。工作人员会查找相关线索,寻找失窃原因。
如果这枚金戒指是掉落的,然后被人捡走了,那么这种行为就是捡到遗失物件的行为。
正确的做法是,捡到的人把它归还给失主。
如果不归还,达到10000块以上,就是侵占罪。
如果金戒指不是掉落的,而是人为原因盗走,达到2000块以上,就算盗窃罪。
那么趁人之危,偷偷把病人的金戒指摘走,算什么呢?
因为当时病人在危急时刻,作为医院的陪护人员,悄悄摘走病人的金戒指,这个金戒指已经高达8000块,数额算是比较大了,至少符合了盗窃的标准。
按照相关规定,他这是罪加一等的,在正常量刑基础上增加2成以内。
不过事情发生了转机,当时陪护看到110介入后,害怕自己做的事情泄露,于是声称捡到了一枚金戒指,然后交给了值班的医生。
这种情况怎么算呢?
因为工作人员已经开始调查取证,并且发现了这名陪护的盗窃过程。
虽然他悄悄地归还了金戒指,但是并没有承认自己行窃的行为,因此也就算不上自首了,盗窃行为属实。
他归还金戒指,只能算退赃,可以减轻处罚。
作为医院的陪护,因为贪心偷走病人的金戒指,看到家属报警后,又谎称捡到了失物,想蒙混过关,不料他还是因为自己贪心受到了惩罚。
好心帮忙救人本该是一桩美谈,结果控制不住自己的贪念变成了一桩丑事!
热门跟贴